简述审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重点和内容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1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财政转移支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用来与分税制体制相配套,规范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执行收入分配政策,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加,由于这部分资金具有种类多、数额大、范围广、环节多等特点,其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监督管理以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益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财务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并形成的。主要有三种方式:维持既得利益的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转移支付方式;以地区间财力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按项目标准确定的专项转移支付。

二、财政转移支付特点

财政转移支付有三个特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只限于政府之间。将政府对企业、个人的支出暂时排除之外。政府间转移支付是无偿的支出。它是一种不以取得商品或劳务作为补偿的支出。这部分资金的分配原则不是等价交换,而是按均等化原则来分配,是一种无代价的支出。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并非政府的终极支出,是资金使用权从一个实体转向另一个实体。

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重点和内容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方面。一是检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按上一年执行数或上级下达的预计数编报”要求编入年初预算,脱离人大监督的问题。通过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比较,发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漏编问题,同时要着重反映专项补助是否漏编,并分析其漏编原因。二是检查有无将专项资金平衡预算或改变规定项目用于其他财政支出问题。三是检查有无收到专款后虚列预算支出挂往来或列支后转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户等,造成预算支出不实。
2.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方面。一是对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核实当年各市县专项补助资金结转情况,除国库未拨项目资金外,要重点关注当年在专户形成的结转,对结转的原因和造成的影响要进行客观分析。二是重点关注结转时间长、项目资金大的专项补助事项。核实是否有具体真实的支出项目,是否有国库资金做保证,有无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有无因项目情况变化导致专项补助失去原有意义而造成资金闲置等问题。
3.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首先要了解相关部门、单位是否建立规范有效的内控制度。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立了专项资金专账,并有专人负责;资金的分配是否公开、公正、透明;资金的拨付、支用是否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主要项目是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有无具体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评估验收程序。并通过调查了解、查阅相关记录、纪要、档案,评估制度、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4.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方面。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可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属财力性补助,资金使用不具有专项用途,由地方政府自主决定。专项拨款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通常是对资金的用途有明确规定,部分资金还要求地方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因此,在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审计时,通过查阅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的有关资料、上级财政部门的指标单、项目批文等。了解本年度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构成情况以及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并分门别类进行统计汇总。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及的范围较广,部门和项目较多,资金拨付的形式和渠道也不尽相同。从审计情况来看,有的资金是通过各级财政部门最终拨付到有关部门、单位,有的则由财政部门拨至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拨入相关单位。在财政部门,主要通过国库科或基建科下拨。在拨付的形式上,有的直接拨付资金,有的则通过上下级往来进行结算。因此,审计过程中只有摸清资金拨付的渠道,才能围绕资金这条主线,进行全程跟踪。从而检查资金是否按照预算、计划拨付到相应的部门、单位和项目上,资金拨付程序是否规范,分配的资金与申报单位的申报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随意分配资金而失去政策导向作用,或“暗箱操作”滋生腐败问题。
核对到位资金的数额。根据已掌握的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性质和用途,对照年度预算、上级财政下达的指标单以及有关项目批文,核对到位资金的数额是否相符。除对总的规模、分类资金进行核对外,还应选择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点资金进行检查、核对。在选择抽查对象时,除将资金量较大的事项列为重点外,一般应把专项资金特别是需要地方财政配套的专项资金列为重点。在核对到位资金时,对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除应核对实收资金与应收资金是否相符外,还应注意检查银行存款及往来等相关科目,有无将专项资金无故或以借款名义转出。防止有的部门、单位为应付检查,在账务处理上做手脚。对应由地方配套的专项资金,应着重检查配套资金是否真实到位,有无虚假配套的现象,尤其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的审计,更要审查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存在先将资金配套到位,拨付到乡镇,年底再通过结算暗地收回以及用配套资金抵顶或置换应拨付的其他资金的问题。
5.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面。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收支决算的真实性情况。审查用款单位是否按申报和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虚报骗取项目资金以及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应重点检查部门、单位有无挪用专项资金补充机关行政经费;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项目是否单独建账核算。对照预算、指标单、项目批文等有关资料,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改变用途,有无损失浪费。注意检查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无手续上不严谨,存在大额提现,票据管理不规范,用大量白条或用当地税务部门正规票据弄虚作假,套取转移支付资金等问题。分析支出的内容与规定用途是否一致,分析测算支出的金额与实际是否匹配,特别注意人工工资、奖金、福利、招待费有无多列多支等。
(作者单位:九江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