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工程预算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01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管理是基本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控制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管理贯穿于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涉及投资主管、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等部门,既包括国家行业政策等宏观决策方面的内容,又包括各种定额等微观方面的内容。因此,如何优化建安工程造价管理,力争技术和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以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是加强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管理的宗旨。
【关键词】造价管理;建安工程;基本建设管理
我国建安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一直沿用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建安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对建筑市场的发展有相当大的阻碍作用。表现在不少项目上特别是大中型项目和重点项目上,常出现投资“节节高”的现象,即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额,施工图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竣工决算造价超过施工图预算。本文就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安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模式,优化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的系统管理,谈几点浅见。

1、对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必须由专门的机构实行全过程的统一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可分为前期工作和后期工作。立项前的准备工作称为前 期工作,在前期工作中主要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项目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的有关文件,可行性研究被批准后,投资估算就作为控制设计任务书下达的投资限额,对初步设计概算起控制作用,并作为资金筹措的计划依据。立项后的主要工作是实施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即当主管部门将计划任务书下达后,设计部门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编制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是按照设计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设计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设计概算不得突破投资估算,并且通过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后进行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反映出工程实际造价。以上所述就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
我国的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管理是多元化的管理方式,工程造价是分阶段、分部门管理,由于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不同,管理的角度不同,很难协调一致,没有一个部门自始至终地进行协调管理。由于多头管理、责任不清,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基本建设投资效益难以提高。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进行工程概预算与造价的全程概预算与管理。这个部门必须是从事建安工程概预算造价管理的专职机构,既要管决策阶段,又要管实施阶段,既要管计价阶段,又要管计价依据,不仅要管理估算、概算、预算,而且要管理结算、标底审定和施工合同,形成一套科学的造价管理体系和由投资、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组成的造价管理网络。
按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工程造价管理的龙头是投资估算。正确的投资估算对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举轻重的作用。因此,工程投资估算必须有根有据,深入细致,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建设期间材料价差及其他动态、风险因素,保证投资控制在合理水平。
设计是对建设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全面优化,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技术性能和经济效益,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建安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而过去对工程设计中的经济效益指标不够重视,设计方面存在着保守和追求高标准的现象,设计概算突破投资估算的现象较普遍。因此,把好设计关是控制基建规模,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要加强工程设计人员的经济核算观念,在设计部门推行投资限额设计,建立设计人员经济责任制,使设计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的目的。
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投资估算应作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突破。因此,要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以保证投资估算真正发挥控制作用。

2、加强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基础工作的管理

目前,我国建安工程概预算造价管理仍然沿用“定额+费率”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属于“静态”管理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整个基建经济活动都是“动态”的,用“静态”的定额来衡量,难免失准。尤其劳务市场的活跃,材料的放开,波动非常频繁,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与实际的“价差”增大,品种增多,用“静态”的定额来管理,建安产品难免失真。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基础工作的管理,必须实行“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所谓“静态”管理,即定额基础工作中各种消耗指标和消耗量的管理,所谓“动态”管理,主要是涨落,政策性变化等。“静态”管理主要是对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统一管理,形成全国统一法定的量。“动态”管理是建安工程概预算与造价的可变部分,即“动态”造价。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工工资、材料、燃料动力等均由市场调控。近几年实践表明,由于和政策性变化致使工程造价超出定额水平的30%以上,统一的定额水平已不能正确地反映真实的工程造价。只有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动态”管理模式,把工作重点转向对造价影响较大的材料的管理上,建立健全“材料管理中心”,按时测算当地各种材料的预算,定期公布各种材料的系数和价差系数,完善建安工程概造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才能达到加强建安工程预算造价管理的目的。
总之,加强建安工程造价管理,必须抓住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两个重要环节,按照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在合理确定建安工程预算造价构成的基础上,理顺、费用关系,改革计价依据,定期发布指导,逐步形成“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合同定价,依法结算”的新机制,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安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