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国内外环境会计及我国实施环境会计对策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几十年来,随着人口的剧增,需求的增加,更进一步加剧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造成能源紧张、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为了遏止生态环境的恶化,世界各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众多国家的环境法规也采取了使用经济手段对待环境问题的措施。在我国环境会计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关于环境会计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问题 对策
在2011年12月初,即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在德班世界气候大会上谈判决定,实施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使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国外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及现状会计毕业论文题目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联合国通过的《环境宣言》中,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呼吁各国能够重视并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传统会计并没有单独设立环境支出与收益,也没有对环境保护治理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先污染、后治理”、透支未来的方式来取得收益,从而为生态环境带来无穷后患。当前进行的社会责任会计的各项研究,突出反映出环境会计的重要性,随之环境会计从社会责任会计中单独脱离并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美国在环境会计的应用中,有三大机构起着决定的推动作用。第一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第5号准则(AS 5)《或有负债会计》“关于确认和计量或有负债与损失的确认”的处理中,提出如何处理环境负债的问题。并在随后陆续颁布了三个有关企业环境成本处理的公告,即《EITF89- 3石棉清除成本会计处理》、《EITF90- 8环境污染费用的资本化》、《EITF93- 5环境负债会计》。第二是美国环保署。该机构于1992年设立了专门的环境会计项目,目的是解决通过企业自身的环境会计向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披露环境信息的问题,并编写了《环境会计导论:作为一种企业管理工具》一书,该书清晰地界定了环境会计的概念,并在环境成本的计算、环境成本分配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和应用方面给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指南;紧接着随着《鼓励自我监督:发现、披露、改正和防止违法》(1995年)颁布的政策,环保署鼓励企业自发的披露并改正其环境违法行为,并对那些自发的披露并改正的企业给予一定减免法律处罚。第三个组织机构是美国证监会(SEC)。美国证监会在1993年就环境会计与报告问题专门发布了第92号会计公告,要求现上市公司对环境责任进行充分及时的披露,对于披露环境信息不完全的公司处以50万美元以上的罚款,并予以公示。证监会和环保署联手及时找出存在潜在环境负债的企业,使证监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环保责任和环保风险。
英国作为世界上环境信息披露比较早的国家,环境报告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披露。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公司报告》(1975)中首次涉及到了企业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概念,许多学者在随后的十多年中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与分析。1992年,Robert Hugh Gray 教授提出了“绿色会计”的概念,并研究了会计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从会计专业角度对环境保护起到的作用,自此环境会计得到更多的专注。政府和公众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企业经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并向企业提出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1992年,英国政府颁布了“环境管理制度BS7750”法规,该法规要求对环境有危害的企业必须在报表中反映在环境保护中所采取的相应措施,这对大公司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1997年,英国环境部门发表了关于环境会计的报告文件,作为政府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对企业界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起到规范的作用。
自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就提出“循环性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倡导企业能够引进环境会计的理念。并在1993年发布了《关注环境的企业的行动指南》,提出环境报告书即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在1998年《京都议定书》(1997)之后要求企业公开发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各企业的控制方法;并在1999年颁布《关于环保成本公示指南》,将环境会计核算问题提到政府法规层次。于是上市公司按照指南的规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并陆续披露各公司的会计信息,自此日本的环境会计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2001年,日本政府机构委托日本公认会计士协会(JICPA)编写了《环境会计指南(2000)》,在该指南中收集了有关企业处理环境会计的案例。次年,为了提高环境信息的可理解性,又发布了修订版的《环境会计指南(2002)》,这些文件和逐年编制的指南用书使得日本环境会计更加普及和规范。据统计,日本目前约有一半的企业采用不同的形式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并通过第三方验证的方式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二、我国环境会计的现状及与国外环境会计的比较

较英美日等国而言,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我国自1979 年以来,就以政府形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我国的环境进行保护列入法律形式。随后,财政部在1985年将“车间经费及企业管理费明细表”科目中的“排污费”单独区别,反映企业在排污方面的相关费用。并在随后的研究发展中,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3年发布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环发[2003]156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公司范围仅为“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而其他“企业可以自愿参照本规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本科会计专业论文
从沪市335家上市公司2009年度报表的数据统计得出,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率仅有42.39%,而其他非重污染行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选择不披露的状况较多。由此,在非强制要求下,企业对披露环境信息的态度是不积极主动的。这与国外其他成熟的环境会计管理相比存在一定的不同。首先,在职能部门上,从以上英美日三国的环境会计对比中可以看出,提倡环境会计的职能部门为环境相关部门和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而我国要求对企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部门仅为环境部门,缺少相关部门的会计指导。这就造成我国的环境会计没有规范和体系,使得很多企业面临着不知道如何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问题。其次,在监管力度上存在一定差异。虽然我国要求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有半数以上的重污染公司没有进行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对于不需要进行环境会计披露的公司更是没有推动作用。再次,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差异。据统计,英美日等国每年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占GDP的3%-8%,而我国在财政预算中有政府专款来进行环境治理,而企业在没有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情况下,不能统计出企业在保护环境、治理环境上的花费,也很难引起企业对环境的重视。

三、我国现阶段实施环境会计面临的问题及分析

第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淡薄并且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会计信息要求不高。从目前来看,我国主要是政府部门,其利用企业环境信息来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税收等规定。在我国,大多数公众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环境问题人人有责,环境问题企业有责”这一现状。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是否需要采用环境会计的认识不够深刻,没有树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从企业自身而言,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真正形成环境责任意识,也没有树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不愿或忽略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致使大多数的企业不愿主动披露信息,从而严重阻碍了环境会计实务的开展。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更多的关注盈利,极少注意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淡薄、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不高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会计及毕业论文
第二,政府对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在政策上通过环保部门已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但是从企业的环境会计监管的角度存在一定可操作性问题。从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强制污染严重企业仅为4

2.39%来看,我国在对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缺少强制性。

第三,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尚不完善,缺少体系化制度化的标准。由于我国环境会计的起步较晚使得相应的法律规范缺失,导致我国环境会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环境会计内容,核算对象和信息披露形式方面尚没有统一的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独立性不高;企业的环境信息没有得以清晰地凸显,而且环境会计人才较缺乏使得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难度加大。

四、我国实施环境会计的有效对策

首先,要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使公众以及企业利息相关者能够意识到发展环境会计是为了能够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达到最佳的结合点。政府应当正确引导投资者投资,鼓励企业实施环境会计,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投入到环境治理,环境保护中去。转变企业传统的发展观念,使其认识到保护环境不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能提高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只有通过对社会公众提高注重环境保护的意识,才能促进企业自觉引入环境会计,加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进程。
其次,推动环境信息披露实施的关键在于政府立法。通过英法日三国的环境会计研究及实施过程来看,各国都是通过立法的强制形式来对环境会计进行实施。企业环境责任的道德理念尚未真正形成,在缺乏强制性约束的条件下,企业倾向于放弃对环境会计的披露。一方面,政府需要强制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另一方面要建立起与环境会计相呼应的环境责任会计,并通过奖惩机制来维护社会公共环境。
再次,完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我国目前环境会计体系、理论和实务均不完善,对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和环境收益的确认和计量在理论上尚未达成共识。因此,应当参考其他发达国家已经成型的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我国环境会计理论水平,促使环境会计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将环境会计理论应用于实践,并加以总结从而促进我国环境会计实务与理论同步发展。
五、结语
通过以上对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与国外环境会计发展的比较,和对现在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可知,虽然我国环境会计理论引进较晚、发展较为缓慢,但是经过学者们多年的研究和有效实施,发展环境会计已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国外环境会计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有所觉醒,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更加奠定了环境会计实施的政策基础,我国环境会计的实务操作也正在逐步形成。
参考文献:
1.陈建芸,薛淑娟.沪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现代商业, 2010,(33).

2.耿建新,房巧玲.环境会计研究视角的国际比较[J].会计研究,2004,(4).

作者简介:
邹纪元,女,淮海工学院商学院会计系,讲师。英国格拉摩根大学(Glamorgan University)硕士,从事企业管理及会计信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