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评述企业所得税革新及其经济后果评述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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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企业所得税改革会影响企业盈余管理、纳税筹划、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和投融资决策。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为我们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已有研究尚未涉及本次税改对会税差异、企业投资、企业通过变更运营主体地址方式进行纳税筹划等行为的影响。有关本次税改对盈余管理和资本结构影响的已有文献存在样本偏小,结论不一致,未充分考虑本次税改特征等问题。上述已有研究尚未涉及或不够完善的地方,正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改革; 经济后果; 会税差异; 盈余管理; 纳税筹划; 投资; 资本结构

一、引言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下载

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的方方面面,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的研究一直是公司财务和会计领域的热点和难点。但是很多相关方面的研究迄今为止尚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论,如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等。一方面,这可能是因为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的研究涉及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法律等多学科的知识,研究者需要熟悉跟踪不同学科的术语和文献;另一方面,可能是数据获取和度量指标选择方面的问题。因为企业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一般很难获得,可以公开获得的财务报告数据又因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规定不同而存在偏差,所以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研究中选择的度量指标和数据往往难以控制其他因素和内生性等问题的影响。而税法的外生性变化能够控制其他因素和内生性等问题的影响,因此每次企业所得税改革都是企业所得税研究难得的契机。国外的很多研究就是围绕企业所得税改革展开的,如美国1986年税法改革后产生了大量的相关研究(王跃堂等,2010)。除此以外,作为新兴市场和转轨国家,中国在发展阶段和制度背景方面与西方国家存在很大差异,这些差异可能影响西方研究成果在中国的适用性。旨在结束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实现税收公平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税法调整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税前扣除标准,为我们开展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的研究,检验西方相关研究成果在中国的适用性,构建与中国制度背景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理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本次企业所得税改革具有哪些方面的特点?这些特点给我们开展有关税收经济后果的研究提供了什么样的契机和困难?已有的相关研究有什么不足和值得改进的地方?未来研究方向和需要突破的难点在哪里?除了已有研究以外,企业所得税改革还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经济后果?本文试图在对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以后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的研究有所裨益。会计系毕业论文题目

二、制度背景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前者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法定基准税率为33%,生产性外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对设立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等地区的生产性外资企业实行15%、24%的优惠税率。后者规定,内资企业法定基准税率为3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适用税率为27%。对于设立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福建厦门和海南省等五个经济特区的内资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15%的优惠税率。20世纪90年代初颁布并实施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虽然为内外资企业规定了相同的名义税率,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为了弥补当时我国投资环境的缺陷,吸引外国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在实际税率、税收优惠和税前扣除项目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很多优惠政策。不可否认,这些政策在当时为吸引外资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扭曲的所得税制度饱受诟病,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税前扣除标准,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实行相同的税前扣除标准。在工资薪金支出方面,新税法取消了原来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行的计税工资制度,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相应地,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额的计算基础也由原来的计税工资改为工资总额。此外,新税法还提高了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比例,同时取消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对原来实行税收优惠的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综上可见,本次企业所得税改革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税率有升有平有降,对那些原来享受优惠税率(适用15%税率)的公司来说,部分公司税率因在税改后不再享受优惠而上升,部分公司税改后继续享受优惠税率不变,而对于那些原来不享受税收优惠适用33%税率的公司来说,税改后税率下降;二是税率上升的公司税率是渐次上升,如前所述,为了平稳过渡,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三是本次税改不仅涉及税率调整,还涉及税前扣除项目的调整,如前所述,本次企业所得税改革不仅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且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本次税改的上述特点为我们开展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方面的研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特殊的问题。
三、企业所得税改革及其经济后果企业所得税几乎影响企业经营的每个方面,企业所得税改革造成的影响自然也会涉及方方面面。在本部分中,我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那些受税改影响比较大且税改能够为相关研究带来新的研究契机的领域,包括会税差异、盈余管理、纳税筹划、投资决策和资本结构决策。

(一)企业所得税改革与会税差异

会计—税收差异(以下简称会税差异)是指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口径和确认时间上规定不同导致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会税差异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永久性差异,一种是暂时性差异。前者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计算收入和费用的口径不同导致的;后者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间上的规定不同导致的。作为一种与会计利润不同的业绩指标,学术界认为应纳税所得额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有关企业当期盈余和未来盈余的增量信息。过去十年中,学术界提供了大量有关所得税费用和会税差异是否能够提供有关企业当期和未来盈余增量信息的证据(Hanlon and Heitzman, 2010)。但是该领域一个重要问题是会税差异的度量问题,有的研究用暂时性差异(如Phillips et al., 2003; Hanlon, 2005),有的研究用总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差异(如Mills and Newberry, 2001),但是并没有在研究中详细说明原因。尤其是使用总的会税差异作为度量指标的文献,由于会税差异的来源很多,使我们难以判断实证结果发现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到底是由会税差异的哪部分驱动的。本次企业所得税改革,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提高了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额的计算基础,增加了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所有这些措施,都会减少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的减少可以使我们以此次所得税改革为背景,检验所得税改革前后会税差异与其他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否发生了显著变化。如果发生了显著变化,这种差异很可能是由于上述永久性差异驱动的;如果没有发生显著变化,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则是由上述永久性差异之外的其他永久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所致。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发现这方面的研究。不仅如此,永久性差异的缩小还会提高会税差异的信息含量。在原来的税制下,会税差异的来源除了盈余管理导致的暂时性差异外,还包括很多永久性差异项目。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可以降低永久性差异的程度,进而提高会税差异的信息含量。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与盈余管理

企业盈余管理的方向和程度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权衡,财务报告成本和税收成本。财务报告成本是指当企业报告出来的当期盈余指标低于预期盈余指标时可能造成的企业价值损失或其他损失(如管理层的薪酬)。税收成本是指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可能导致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成本,例如,当企业向上进行盈余管理时,因为报告的税前利润增加,可能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增加。现有研究中,王跃堂等(2009)和李增福等(2011)以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为背景,研究了税改前后企业是否会基于节税动机通过盈余管理进行跨期利润转移。王跃堂等(2009)研究发现,税率降低的公司存在明显的避税盈余管理行为,而税率提高的公司这种行为并不明显,这可能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过渡期有关。李增福等(2011)研究发现,预期税率上升使公司更倾向于实施真实活动操控的盈余管理,预期税率下降会使公司更倾向于实施应计项目操控的盈余管理;国有控股、公司规模和债务对应计项目操控程度有显著负效应,对真实活动的盈余管理程度有显著正效应;管理层薪酬对负向的应计项目操控有负效应,对正向的应计项目操控和真实活动操控均具有显著的正效应。但是上述研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方面是虽然他们的研究主题相同,样本数量却存在巨大差异。王跃堂等(2009)一文的样本只有151家,其中税率降低公司117家,税率提高公司34家;而李增福等(2011)一文中的样本却有680家,其中税率降低公司364家,税率不变的公司130家,税率升高的公司186家。另一方面,对于税率上升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盈余管理行为,王跃堂等(2009)并没有发现相关证据,而李增福等(2011)却发现税率上升公司通过真实活动进行了利润转移,他们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样本方面之所以存在这样大的差异,是因为王跃堂等(2009)一文在判断税率升降时采用的是公司整体(包括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于母子公司以及不同子公司可能适用不同税率,很多公司税率升降难以判断①,导致样本较少。而李增福等(2011)一文判断税率升降时采用的是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能会存在偏差,因为很多公司的纳税主体是子公司,而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一定与母公司相同。有关税率上升公司盈余管理方面研究结论存在的差异,可能与其度量方式有关。王跃堂等(2009)一文只研究了应计项目盈余管理,而李增福等(2011)则将研究范围扩大到真实活动盈余管理。除此以外,上述研究的关注点都在于税改前后基于避税动机的跨期盈余管理问题,并没有研究税改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升降对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税率升降从理论上说会影响盈余管理的税收成本。税率降低的公司因为正向盈余管理的税收成本下降,其进行正向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和程度都会增加;税率上升的公司则可能因为正向盈余管理的税收成本上升,降低正向盈余管理的程度。负向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动机可能是节税动机,税率下降后,负向盈余管理的财务报告成本不变,但是可以获得的节税收益却减少,税率下降公司应该会减少负向盈余管理的程度,而税率上升公司则可能增强负向盈余管理的程度。以本次税改为背景,对上述推论进行实证检验,有助于我们理解税收成本在企业盈余管理中的作用,丰富相关的文献。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

(三)企业所得税改革与纳税筹划

企业纳税筹划方式有很多,主要包括跨期利润转移、跨地区利润转移和变更注册地址等。由于企业跨期利润转移多是通过盈余管理的方式来实现,因此这方面的研究与相应的盈余管理方面的研究是重合的。由于前面盈余管理部分我们已经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评述,这里就不再赘述。企业纳税筹划的另一个方面是跨地区的利润转移,由于企业分部数据难以获取,企业通过跨地区利润转移进行纳税筹划的程度很难考察。不过,本次企业所得税改革为我们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研究机会。本次税改以后,很多税率上升的公司,在2008年税率上升之后,2009年或之后的年度税率又下降了。这很可能是公司在税率上升后,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对运营主体进行了重新布局。典型的企业如中粮地产(000031),其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和33%,在税改后的第一年2008年,其企业所得税率变为15%、18%、25%,到了2009年,其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为15%、25%,再到2010年,其所得税税率进一步降为15%,甚至低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前的水平。而且,这种现象在原来有多个税率的企业中比较多见,而在原来只有一个优惠税率的企业,很少发现这种变化。如新都酒店(000033),其200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只有一个,为15%,2008年至2010年的税率依次为18%、20%和22%。可能的原因是原来在不同地区有不同分部或者不同业务的公司,比较容易在内部进行利润转移,从而进行纳税筹划,而原来没有多元化或者多地区业务的公司这么做的成本比较高,因此并没有如此进行纳税筹划。上述推论在多大范围内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以本次税改为契机进行大样本实证检验,相关结果能够丰富企业通过跨区域利润转移进行纳税筹划方面的研究,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企业所得税在企业选址中的重要性程度,为各级政府制定税收政策提供参考。

(四)企业所得税改革与企业投资

投资活动基本的决策原则是未来流折现值大于0。所得税税率的升降会影响折现模型中分子的大小,进而影响未来流折现值的大小,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具体来说,在理论上,税率降低的公司,税后未来流折现值增大,未来投资增加;税率上升的公司,税后未来流折现值减小,未来投资减少。从整体上说,本次所得税改革后,税率上升的公司中大多是外商投资公司,此举可能会降低外商投资在华的投资热情,这也是税改前税改支持方和反对方争论的焦点。反对方认为税率提高会影响招商引资,支持方认为中国庞大的市场可以抵消这种影响。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到底对其投资产生了何种影响呢?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外商投资数据来看,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额达952.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6%,增长速度提升4.8个百分点,并没有什么影响。另外,从项目数量来看,对比2007年,2008年的投资项目数量出现了大幅下滑,从2007年的37 871个下降到27 514个。在投资项目数量下降的情况下,投资总额出现大幅增长,说明单个项目的投资数量在增加,投资质量得到提升。当然,更严格的分析还需要控制其他因素。不过在差异如此显著的情况下,相信控制其他变量之后的结果仍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对内资企业来说,相当一批原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税改之后不再享受税收优惠,这可能会抑制一部分投资。但是原来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司在不享受税收优惠之后,可能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甚至进行厂房迁移,或者改变投资地点,这可能抵消一部分税改对其投资支出的影响。对内资企业来说,在投资地点上,本次税改可能造成较大的影响。从区域经济的角度来看,本次税改应该是有利于实现地区之间的税负公平的,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总体上来说,此次税率调整对总体投资规模的影响是不明朗的,因为有的公司税率下降了,有的公司税率上升了,税率下降与税率上升的公司数量又难以判断。对上述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深化我们对企业所得税与公司投资决策之间的关系的理解。管理会计毕业论文

(五)企业所得税改革与资本结构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以本次税改为背景,研究税率变动对资本结构影响的文章有王跃堂等(2010)和李增福、李娟(2011)。本次企业所得税调整既调整了税前扣除项目,又调整了税率,从理论上说,税前扣除项目标准的放松可能会增加非债务税盾,降低债务融资的节税收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税率下降会降低债务融资的节税收益,税率上升会提高债务融资的节税收益。如果负债节税收益确实是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时重要的决策因素,那么对于税率下降公司来说,其债务融资规模应该减少,因为无论税前扣除标准放松,还是税率调整,对债务融资可以获得的收益都是不利的。而对于税率上升的公司来说,税改对债务融资的影响取决于上述两种效应的综合作用,如果税率上升带来的节税收益上升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放松造成的节税收益下降,那么其债务融资规模应该扩大,反之其债务融资规模应该减小。王跃堂等(2010)和李增福、李娟(2011)的研究均发现所得税改革后,税率降低企业明显地降低了债务水平,而税率提高企业明显地提高了债务水平。前者还发现企业在所得税改革中获得的“与投资有关税盾”与债务水平变化负相关,符合“替代效应”的理论预期。后者还发现税率提高企业和税率降低企业调整财务杠杆的方式并不相同,税率提高的企业主要通过增加流动负债提高债务水平,而税率下降的企业主要通过增加未分配利润降低杠杆水平。但是,已有研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样本偏小,王跃堂等(2010)一文中样本只有250个,而李增福和李娟(2011)一文中的样本只有270个,其中税率不变的公司有75家,这可能影响结论的可靠性和普适性;另一方面是已有研究并没有对这次税改中所得税上升的公司的税率分五年渐次上升这一特点进行充分挖掘。按照资本结构权衡理论,如果节税收益确实是公司在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的重要决策变量,那么2008年至2012年所得税税率渐次上升的公司其财务杠杆水平也应该是渐次上升的。如果实证结果支持上述推断,这将是资本结构权衡理论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此外,王跃堂等(2010)名义上说他们研究了税改对“与投资有关的税盾”的影响、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的影响,实际上由于数据获取方面的原因,他们在对税改对“与投资有关的税盾”的影响进行度量时,使用的是税改前“与投资有关的税盾”。这给结论的可信性造成影响,因为税改前“与投资有关的税盾”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度量税改对“与投资有关的税盾”的影响是没有定论的。作者假定二者是正相关的,但是现实中,原来已经获得的与投资有关的税盾越多,税改能够增加的部分可能越少,即二者可能存在负相关关系。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突破能够进一步丰富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的关系方面的文献。

四、结论与建议

关于税率升降的判断问题,结合高升好(2011)的研究发现,我们在这里提出一个新的度量方法。高升好(2011)研究发现,在税改法案公布的窗口期前后能够明确判断税率升降的公司中,税率上升公司的累积超额收益率(CAR)为负值,税率下降公司的CAR值为正值,二者存在显著差别。据此,笔者提出一种新的税率变动方向的判定方法,本文称之为市场法,即根据税改窗口期前后上市公司的CAR值来判定其实际税率变动方向。按照有效市场理论,只要市场能够达到弱式有效,给予市场充分的反应时间,税改的影响就会体现在股票中,进而体现在股票收益率当中。这种税率变动方向的判定方法,一方面可以提高度量指标的可靠性,减少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大幅度提高样本量,提高相关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为我们开展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的研究提供了难得的研究契机。已有研究分别对这次税改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资本结构决策可能存在的影响进行了探讨,丰富了相关的文献。但是,关于本次税改可能对企业投资,尤其是外商投资的影响,本次税改对企业通过变更运营主体地址方式进行纳税筹划的影响,还没有研究涉及。即使是本次税改对盈余管理和资本结构的影响方面的研究,也存在样本偏小,税率升降判断标准不一,未考虑税前扣除项目调整、税率上升公司税率渐次上升这两个重要特征等问题。上述已有研究尚未涉及或不够完善的地方,正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对上述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在理论上加深我们对企业所得税经济后果的认识和理解,丰富相关的文献,在实践上总结本次税改的经验,为以后相关税改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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