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放权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09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形势也日渐激烈。当前,以碳排放权为核心的碳交易影在国际市场中获得蓬勃发展,如何通过有效的会计处理方式对碳排放权进行确认与处理,是我国作为参与主体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我国在碳排放事业的发展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而在我国也将碳排放权作为一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本文就主要针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碳排放权 交易机制 会计处理
近些年来,由于人们的工业生产以及日常生活对大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大气曾内部的温室气体持续的增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环境现象,并且不断的引起更为广泛的区域模式的变化。与此同时,人们对于气候变化所产生的各种恶劣影响也越来越关注,各国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以此来对温室气体,也就是碳的排放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从当前国际上出台的政策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行政手段来实行的,比如对于建筑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碳排放量的控制;另一类则是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来进行,比如征收排放税,碳排放权交易就是一种典型的代表。

一、碳排放权交易概述

碳排放权指的是一个国家或者是企业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被允许的排放限量的温室气体的数权利。碳排放权的产生是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也就是通过买卖双方对碳排放权的交易,来实现对碳排放量的控制。当前,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了两种典型的机制:一种是基于精度议定书的情节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CDM);另一种是在美国新兴的cap&Trade机制,即限制与交易机制。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确认

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的界定中可以看出,资产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第二是相关的成本或者是价值可以进行可靠计量,根据这两个条件特征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符合资产定义与特征,其应当作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确认。从碳排放权的取得来看,企业可以接受政府的无偿划拨,也可以通过支付成本的方式进行购买,无论哪种方式,企业都能够对其成本进行而可靠的计量。对于企业已经获得的碳排放权来说,能够在权限的范围内进行温室气体的排放,同时也能够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情况对碳排放量进行控制,也可以说,企业获得了碳排放权,就相当于拥有了自主权。目前,关于碳排放权应当如何进行确认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笔者认为将碳排放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确认还是较为合理的。因为碳排放权与无形资产的定义与特征都较为符合,而且碳排放权持有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与短期的有形资产的出售与持有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的。

(二)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计量

关于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应当保证其具有一定的公允性,因为企业通过购买取得的碳排放权往往是由于交易的双方对其价值进行确定。从另一方面来说,通过双方交易获得的原始凭证,也可以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计量的参考和基础。所以,使用历史成本法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计量是具有可行性的,但是由于碳排放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单纯的使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计量,难免会产生缺陷,缺乏保证计量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从市场价值交易的变动情况以及碳排放权的取得方式上来看,依靠仅仅依靠历史成本对其进行计量显然是不够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却能够弥补成本计量方法的不足。采用公允价值属性,将碳排放权纳入到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无论是使用还是出售碳排放权,都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这部分经济利益也能够在财务报表中反应出来。由于碳排放权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使用单一的计量无法对项目的全貌进行全面的反应,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利用历时成本与公允价值相结合的方式,才能有效的反应碳排放权相关业务的实质。

(三)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记录

在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会计记录时,通常需要在无形资产的科目下,进行碳排放权科目的设计,以此来记录企业所拥有的碳排放权的价值。而针对企业无偿获得的碳排放权应当设置相应的“递延收益-政府环境补助”科目,以此来对企业无偿获得的碳排放权进行记录。政府补助在后续期间摊销时,应设置“碳排放权补贴收入”。企业实际产生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应将对应的碳排放量抵减企业的碳排放权,即“无形资产-碳排放权”科目,同时确认为费用计人“费用-环境费用”科目。碳排放权在后续期间的价值变动,对于增值部分应设置“资本公积-碳排放权重估增值”科目,对于减值部分应设置“营业外支出一碳排放权减值损失”科目。

(四)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报告

碳排放权交易报告有表内披露和表外披露两种形式,表内披露主要是将其对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经营成果以及企业先进流量等情况进行有效的披露,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所需的信息报告;表外披露则主要是对表内披露的一种补充和注释,在提高表内财务信息的可理解的同时,对于某些未能计入到表内的信息进行全面的反应,以此保证财务报告的全面性。

三、结束语

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在我国仍然缺乏成熟的理论指导,在国际上也缺乏可以参考的成熟的案例,因此仍然需要我们不断的实践与探索。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为了获取第一手的资料,有必要在我国相关的高污行业中建立一批试点单位,并且由国家扶植成立第三方碳排放权会计监督与管理机构,对国内企业的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与此同时,不断的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通过法律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进行明确,以此不断的提升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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