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盈亏假设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盈亏影响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09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国家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逐步开展,先从区域和某个行业试点,再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本文假设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业的经营及税负影响进行对比分析,运用房地产业一般盈利模式,测算5%的营业税改征17%的增值税后的企业盈亏变化;并利用盈亏平衡点模式,测算在保证企业税负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按多少增值税率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国务院要求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文就在假设条件的基础上,就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企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对企业盈亏影响进行测算、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企业目前主要应缴纳税款种类

(1)营业税:纳税人按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的5%计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税摘自:毕业论文免费下载http://www.328tibet.cn
额的1%、5%、7%分三档计征,其中: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按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按5%、纳税人所在地乡、工矿区的按1%。。
(3)教育费附加,纳税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4)地方教育费附加,纳税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2%计征。本科会计专业论文
(5)土地增值税,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的30%、40%、50%、60%分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其中: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税率为60%。
(6)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
(7)另外,房地产业还涉及计征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费,这些税费金额较小,且一般作费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中,本文不作详细说明。

二、房地产公司经营盈亏模式

设房地产业销售额为100,销售成本(含土地成本、建设成本)为A,营业税费为销售额的

5.6%。会计实习论文

三大期间费用(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贷款利息),依土地增值税计税扣除标准(注:税务设定的标准具有一定参考性),设期间费用为销售成本的10%。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等于100-A-20%A-10%A-5.6。按土地增值税的累进税率界限测算,若(100-1.3A-5.6)÷(1.3A+5.6)>50%,则A<46.97,即若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的46.97%,土地增值税按30%的税率征收。考虑到招拍挂土地成本的趋高及参照上市房地产业的有关数据,本文按A>46.97即税率为30%的土地增值税税率假设,得出土地增值税等于(100-1.3A-5.6)×30%。
税前利润为100-A-10%A-5.6-(100-

1.3A-5.6)×30%=66.08-0.71A

三、房地产业5%的营业税改征17%的增值税后经营盈亏模式的改变

(1)假设5%的营业税改征17%的增值税,同时土地增值税还照常征收,房地产公司成本盈利模式如下:
设房地产业含税销售收入为100(即假设改征前后消费者支付的总额不变),若按商品销售行为的17%税率计征增值税,则房地产公司不含税销售收入=100÷

1.17=85.47。

设含税销售成本为A(即假设改征前后开发支出的总额不变),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建筑业增值税率为11%,另假设土地成本比照建筑业的增值税率为11%,则不含税销售成本为A-A÷

1.11×11%=0.9009A。

设期间费用为销售成本的10%,期间费用为0.09009A。
销售税金附加(含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2%,即等于(85.47×17%-0.9009A×11%)×12%=

1.7436-0.01189A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为85.47-0.9009A-30%×0.9009A-(1.7436 -0.01189A)=83.7264-1.15928A,土地增值税为(83.7264-1.15928A) ×30%=25.11792-0.34778A。
税前利润为85.47-0.9009A-(1.7436 -0.01189A)-0.1×0.9009A -(25.11792-0.34778A)= 58.60848-0.63132A。毕业论文财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后的盈亏平衡点66.08-0.71A= 58.60848-0.63132A,得出A=94.96,即:若A>94.9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房地产公司有利,将增加利润;若A<94.9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房地产公司不利,将减少利润。
注:①、66.08-0.71A>0得出A<93.07,即A93.07,公司发生亏损;②、58.60848-0.63132A>0得出A<9

2.83,即A983,公司发生亏损;

(2)假设5%的营业税改征17%的增值税后,因土地增值税也属增值性税收,所以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停征土地增值税,则房地产公司成本盈利模式如下:
设房地产业含税销售额为100(即假设改征前后消费者支付的总额不变),按商品销售行为的17%税率计征增值税,所以房地产业的不含税销售收入=100÷1.17=85.47。设含税销售成本为A(即假设改征前后开发支出的总额不变),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建筑业税率为11%,则不含税主营成本为A-A÷

1.11×11%=0.9009A。

设期间费用为开发成本的10%,期间费用为0.09009A。
销售税金附加(含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2%,即等于(85.47×17%-0.9009A×11%)×12%=

1.7436-0.01189A会计论文网

税前利润为85.47-0.9009A-(1.7436-0.01189A)-0.1×0.9009A= 8

3.7264-0.9791A。本科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后的盈亏平衡点66.08-0.71A =83.7264-0.9791A,得出A=65.576,即:若A65.57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房地产公司不利,将减少利润。

四、房地产业5%的营业税改征17%的增值税后经营盈亏影响分析

(1)根据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年报数据,摘录部份上市房地产公司有关房地产开发销售的2011年度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从表中得出,11家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平均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97%,
(2)根据上述数据测算以及房地产公司的财务数据,若单纯将营业税改征17%的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因行业成本率58.97%<94.96%,房地产公司将增加税收负担,增加税负成本等于(66.08-0.71×58.97)-(58.60848-0.631318×58.97)=

2.83,即房地产公司的税前利润将减少销售收入的83%:

(3)若5%的营业税改征17%的增值税并停征土地增值税,因土地增值税停征等于给予房地产公司的重大税收优惠,按行业平均成本率58.97%计算将减免土地增值税(100-1.3×58.97-5.6) ×0.3=5.32,即将减免销售收入的5.32%税额。依据上述测算数据,税改后房地产公司将综合减少税负成本等于(83.7264-0.979098×58.97)-(66.08 -0.71×58.97)=1.78,即房地产公司的税前利润将增加销售收入的1.78%。
(4)综上所述,对房地产企业实行5%的营业税改征为17%的增值税,在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将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税负,从而违背了国家逐步减轻国民(企业)税收负担的指导思想,同时也会增加国家对房地产业调控的复杂性。

五、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率盈亏平衡点测算

考虑商品房销售属商品销售行为,所以上述假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按17%的增值税率征收。如果为保持房地产业税改前后税负不发生变化,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新设一档增值税率以保持税负不变,那么进行税改前后盈亏平衡点测算如下: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同时土地增值税还照常征收

按上述测算基本公式,销售成本引用11家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平均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97%,设增值税税率为X,则:66.08-0.71×58.97=100÷(1+X) -53.126-[12X÷(1+X)-0.70127] –[0.3×(100-12X)÷(1+X)-20.5088]-5.3126 ,从而0.7×(100 -12X)÷(1+X)-37.2285=24.2113,得出X=12.26%,即当增值税税率设为12.26%时,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经营盈亏基本不变。
(二)假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因土地增值税也属增值性税收,所以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停征土地增值税
按上述测算基本公式,销售成本引用11家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平均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97%,设增值税税率为X,则:66.08-0.71×58.97= 100÷(1+X) -53.126-(12X÷(1+X)-0.70127)-5.3126,从而(100-12X) ÷(1+X)-57.7373=24.2113,得出X=19.21%,即当增值税税率设为19.21%时,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经营盈亏基本不变。

六、房地产公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解决的问题

(一)进项抵扣问题

房地产业综合成本主要分四大块,即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税费、借款利源于:论文网站大全http://www.328tibet.cn
息与期间费用,若房地产公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土地成本是否可进项抵扣,抵扣税率是多少(本文按建筑类11%税率测算),因为目前招、拍、挂的土地成本占房地产业成本比重很大,土地成本的进项税率将对房地产业的税改及成本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土地增值税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土地增值税是否要停征或对该税种进行修改,因为土地增值税是为了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增值越多税负越高,属增值性税收,而增值税也属增值性税收,若同时征收销售商品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属重复征税行为,将加大企业负担。另外,原土地增值税有关普通住宅的免税优惠政策,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并停征土地增值税,将如何让普通住宅的免税优惠政策得到延续,从而体现国家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的目的,达到房屋居住价值回归的房地产调控目的。

(三)增值税税率问题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有: 17%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销售货物、加工、修理、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 13%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销售粮油、水、气、书、农药等货物; 11%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提供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 6%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 4%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销售旧货,并减半征收; 3%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若房地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否还将增设一档增值税税率,以保持税改前后房地产业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但是,税率档次的增加,将会增加财务人员对税法掌握运用的难度和税务人员的税务稽查难度,从而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