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高校预算管理衔接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2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近年来,高等学校陆续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由于高校预算管理尚未完成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完全对接,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文章从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入手,分析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高校预算管理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 预算管理; 衔接会计系毕业论文题目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财政资金从预算编制、额度拨付、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控制的一种制度。财政部门编报和批复用款计划的依据是单位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被挪用、挤占和截留,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近年来,高等学校陆续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但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高校预算管理的衔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积极作用,本文对这些问题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进行探讨。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的积极影响

高校财务管理最核心的内容是预算的管理,基本职能主要是预测、计划、控制和分析,但高校财务管理职能中最重要的预算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被重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预算资金不再直接拨付到高校账户,财务部门收到的是以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的使用资金额度。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高校预算资金进行全面及时的监控,这要求高校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预算基础之上,有利于强化高校的预算管理职能。高校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单位预算对每笔资金的使用进行周密计划,通过单位预算形成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使高校的预算管理趋于规范性和科学性。高校决策层也必须转变思想意识,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强化对预算和资金的管理理念。预算一经确定,就应当保证其在高校内部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才能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职能。
在原有的财政资金收付方式下,高校资金管理没有财政约束,资金使用不规范,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难以进行有效监督,易滋生腐败及违纪现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校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的监控从对预算支出总额进行控制转变成对明细支出进行监控。预算管理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方位监管取代了原来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从根本上规范了高校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高校资金集中于国库单一账户,以高校的部门预算为基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出,有利于强化预算的执行和监督,使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大大减少,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预算的严肃性也得到加强,有效地降低了高校的财务风险。

二、高校预算管理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衔接中出现的问题

(一)高校的预算管理意识薄弱

长期以来,高校决策层重视财务管理而轻视预算管理,很少长期设立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预算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预算编制基础薄弱。多数高校在预算编制工作中普遍存在“一个单位,两本预算”的现象,即在同一预算年度同时编制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两本预算之间差异很大。部门预算依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按照功能和经济分类科目编制,是学校下年度总的预算,不落实到学校的具体部门,不能作为学校经费分配和使用的依据,而校内预算一般是以经济分类科目为基础,以校内职能部门或院系为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编制的依据、时间和方法不同,相互脱节,出现了“两张皮”的现象。由于在原有的财政资金收付方式下,部门预算只是学校向财政部门争取经费拨款和进行资金分配的工具,而校内预算才是把预算资金细分到校内具体的部门和项目,因而高校决策层往往重视校内预算,忽视部门预算。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额度拨付的依据则是高校的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为保证高校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和严谨,校内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有效衔接、协调一致就显得尤为重要。本科会计毕业论文

(二)时效性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高校预算管理衔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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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采用学年制,而高校编制预算的会计期间是自然公历年。一般高校在9月份一次性集中收取的学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要求必须上缴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再按核定的预算通过专户将预算外经费核拨回学校,预算核算期间与资金实际使用期间相互脱节。由于高校收费时间高度集中,一年之中长达3/4的时间里,仅有按9个月平均拨付的预算内财政拨款,在此期间,大多数高校一般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极其缺乏资金,学校日常运转困难。学校有日常实际支出的硬性需求,而相应的预算外资金拨付却集中在10月之后,资金实际使用期间与预算额度拨付时间严重脱节。在原有财政资金收付方式下,学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范围内对现有资金进行合理调控,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无法统筹使用全年预算经费,经常出现需要支出时无额度资金或额度资金长期闲置挂账的现象,降低了预算管理对资金的调控能力。
由于专项批复追加的预算或正常拨款额度指标下达较晚,或因高校与主管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及时等原因,经常造成资金拨付与预算执行时间脱节,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较多。根据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当年批复且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但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项目经费结转具有滞后性,经常不能在下年度及时和准确结转,影响了项目预算的实施;而高校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年底不顾实际需求盲目支出,往往导致支出内容不实。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预算执行的影响

高校预算管理的职能之一是规范和调节学校的财务收支,在原有的财政资金收付方式下,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合理调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财务部门不得随意改变预算支出的渠道,只能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预算资金,如果高校所需的支出未纳入预算,则该项支出的经费就得不到保障。调整项目经费时也必须先有预算,且调整手序繁杂,财政批复时间滞后。当高校面临机遇或突发状况时,常会因预算的限制而缺乏可调控的资金,不能满足高校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国库集中支付繁琐的支付程序,加大了高校会计核算的复杂性。目前,高校后勤逐步社会化,后勤服务集团等二级核算单位承担着大量的社会保障工作,经济活动相对独立,但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高校应按合同向其支付相关费用。在财政支付改革前,这些服务结算不存在资金拨付的问题,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由于“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资金不得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造成高校财务部门无法向二级核算单位划拨款项,影响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积极性。

(四)缺乏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适应的监控和评价体系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经费从以单一财政拨款为主,向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多元化转变,高校必须有效地使用各种资金,把钱花在刀刃上。因此全面、科学地编制部门预算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许多经费包括偿还性资金游离于预算之外,高校预算编制范围还不全面,使预算无法真实、全面地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同时,由于计算机网络平台技术限制,高校、银行、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之间有关数据信息不能互联互通,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高校预算管理衔接存在技术性漏洞,高校出于增强资金调控能力的目的,常采取各种手段套取资金,将额度资金转为自有资金,这不利于高校预算管理和财政部门的有效监督。高校预算的执行缺乏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适应的监控和评价体系,有些高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调整,预算执行的刚性和约束力不强。学校没有对预算执行制定有效的监督和奖罚措施,使财政监管流于形式,预算制度形同虚设。

三、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高校预算管理衔接的对策

(一)更新思想观念,强化预算管理意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不能再像从前一样灵活合理地调度资金,为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高校决策层必须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改变不重视部门预算的错误观念,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所有部门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建立起“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观念和办事原则,正确认识和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的刚性要求;高校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带头维护预算管理制度的严肃性。高校应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专职机构或人员对预算进行全面、综合管理,遇到突发性事件时及时调整预算和用款计划;要改革和健全高校预算体制,严格监控预算执行情况;要建立预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有效的监督和奖罚措施,科学地考核预算执行结果并作出合理的评价,保摘自:毕业论文格式设置http://www.328tibet.cn
证所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预算的有效实施,通过内部审计来核实是否达到预算管理的目标,增加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二)构建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系

完善的管理体系是实现高校科学发展目标的基础。财政部门应针对高校行业特点突出、核算较为复杂的特点,修订现有法规,制定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适应的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方法等,构建科学、全面、系统的预算管理体制,将学校收支包括偿还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防止学校的财力分散流失。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影响了高校资金的自主权,削弱了高校的融资能力,而财政性资金又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投入迅猛增长的需要,影响了高校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使高校不能及时抓住机遇,形成良性发展。财政资金集中于国库单一账户,增强了财政部门对银行的话语权,财政部门应协调与银行、高校三者之间的合作与良性发展机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拓宽高校融资渠道,既落实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又可宏观调控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还能解决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困扰财务人员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因高校季节性收费,预算外资金收取集中在下半年,上半年如何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财政部门可以用国库单一账户资金和各高校的收费权为信用保证,按高校部门预算收入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前拨付1—9月的预算外资金额度,以有效规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带来的不利影响,防止高校资金链断裂等意外情况发生。为解决高校与非独立法人后勤集团之间资金划拨问题,财政部门可以调验学校与后勤集团等的相关协议,经审核研究后,赋予高校更多自主管理和使用经费的权利,提高高校的资金调度权,扩大学校调控资金的空间,使高校合理地安排各项事务运行所需的资金。

(三)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细化预算管理会计学论文网

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的基础,高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后期编制校内预算的因素,结合高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办学需要,将学校内部预算与部门预算有机结合,按照高校内部管理要求将部门预算细化到校内预算,改革校内预算的编制模式和方法,消除过去两本预算在项目、口径、内容方面的差异,使两本预算基本一致,既切合学校的实际,又符合财政部门对预算的要求;既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又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还要将科学化、精细化的先进管理理念渗透到预算管理之中,做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高校必须把财务管理重心由重视资金管理向重视预算管理转变,尽可能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准确性、科学性。高校应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契机,合理、规范地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实现预算管理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无缝对接”。

(四)结合新的信息技术,改进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手续繁琐,有些支出科目编码与高校会计核算科目编码不一致,加大了高校会计核算的复杂性,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由于计算机网络平台技术尚不成熟,相关网络系统不接轨,有关数据资源不能互联共享,不利于财政部门对高校预算管理的监督执行,也限制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和进一步发展。财政部门应针对高校自身财务管理特点,完善现行支付软件,通过网络实现财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创新手段,既能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又可减少财政审核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应结合新的信息管理技术,建立起财政、银行、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信息互通的平台,实现统一、规范和系统的基础信息,这既强化了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的监管,又规范了高校的预算管理行为。同时要加大对高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构建财政管理系统、国库管理系统、银行支付系统和高校财务管理系统互联共享平台,保证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集中收付系统中高效、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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