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美中美跨境审计监管破冰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于9月21日签订了美方来华观察中方检查的协议,同意PCAOB派员工以观察员身份来华观察中方对在美注册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检查。此次签订观察协议,标志着中美双方在加强审计监管跨境合作、增强互信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被外界视为中美两国监管机构合作的破冰之举,不少人更希望投资者能够重拾对中国概念股的信心。
跨境监管需求源自中概股危机
2009年底以来,海外资本市场,特别是美国资本市场,做空“中国概念股”俨然成为一种潮流,至今没有停歇,并有愈演愈烈的迹象。部分中概股公司的各种行为使得中概股在过去十几年间在美国资本市场上积累的市场信誉荡然无存。频发的丑闻还使众多做空机构加大了对中概股的“猎杀”力度。在2010年,香橼(Citron Research)、浑水(Muddy Water)、O LPG lobal、A lfred Little等做空机构纷纷发布对中概股公司的做空分析报告,绿诺科技、东方纸业、中国高速频道、东南融通、奇虎360、新东方等几十家公司成为做空机构的靶子。
美国资本市场是杠杆交易发达的金融市场,具备完善、成熟的做空机制。做空是指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取差价利润,其交易行为特点为先卖后买。做空机构单独或者联合对冲基金研究某个上市公司,判定其存在股价必然暴跌的诱因,然后采用融券手法借来该高价股票卖出,做空机构随即发布做空分析报告,股价因此下跌,再在低位将所卖出股数买回,补还融券的股数,由此获取高额利润。做空机构的分析报告,往往未必属实或完全属实,但不幸的是,中概股公司的确良莠不齐,信息透明度不够,真实数据云山雾罩,这就给做空者以机会。由于信息披露上存在大量问题,那么当公司要解释清楚做空机构指控的并不是问题,并要为普通投资者所信服,公信力显得极为薄弱,而且从空间上来说,海外投资者不会直接接触到中概股公司,其投资决策主要依赖于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报告,当审计报告亦被指控值得怀疑的情况下,股价的暴跌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手法娴熟的职业空头不过是利用研究报告发布后短短几天的时间差,刻意在媒体上营造市场的恐慌情绪,在舆论和惯性的诱导下投资者竞相抛售中概股。在去年中概股危机密集爆发期,短短3个月内,有24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审计师提出辞职或被财务问题,其中有19家被停牌或摘牌,4家公司直接退市。截至2011年底,共有58家中国公司在美国由于财务、信息披露等问题面临退市。
中概股之所以被空头机构盯住,关键还在于自身问题。不少中国上市公司在海外上市时为绕开监管,热衷于买壳上市,并且在财务上做假账掩饰经营问题,这就别埋怨职业空头的“凶残猎杀”了。
中概股危机让做空机构与对冲基金赚了个盆满钵溢,但美国投资者同样损失了数百亿美元的资金。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也是美国资本市场不愿放弃的重要客户,因此,美国的监管机构没有放弃拯救中概股。
从去年开始,在美国上市的拥有中国业务的上市公司开始频频遭遇美国证监会(SEC)的调查,对监管部门来说,他们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财务披露是否合法,有没有虚报,在有关财务披露的真实性方面,他们更关注企业的财务资料来源是否可靠,比如财务往来是否真实。那么,SEC对中国赴美上市企业的财务资料来源真实性如何监管就是一个关键问题,SEC所能依赖只有负责为企业提供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
2011年9月,SEC曾针对上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向法院申请发出传票,要求其提供和东南融通财务案相关的文件,但被德勤上海拒绝。东南融通是去年中概股做空潮中首家被指责的中国公司。2011年5月,在东南融通可疑之处被揭发后,德勤上海宣布辞职,并称此前为东南融通出具的2008到2010年审计报告均不可信赖。随后SEC要求德勤提供东南融通的相关审计文件,德勤上海拒绝服从传票,去年9月8日,SEC向哥伦比亚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会计类毕业论文格式
美国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要求,承担在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必须定期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报送年审报告,接受日常检查和特别调查。美国所适用的英美法系对管辖权的规定比较宽泛,行为所产生效果在美国境内即可以接受美国的管辖。根据美国法律,如果会计师所为SEC登记在册的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或者其审计意见被其他事务所信任并运用,那么该事务所就有义务向SEC提供相应底稿。
而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929J条款将SEC的权力进一步扩大,任何一家外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实质性服务,一旦被其他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中期审计以及其他审计行为中作为证据,那么前者就可以受到SEC的管辖。
今年5月9日,SEC发布公告,起诉德勤上海未能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向前者递交审计工作底稿。这是SEC第一次以未能遵守美国萨班斯法案第106条规定为由,向一家总部不在美国的海外会计事务所发起强制诉讼。
德勤上海随后发出的媒体声明表示,中国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外国监管机构提供任何文件。
在中国,包括《档案法》、《保密法》和《国家机密法》在内的法条对于国家机密的定义比较宽泛,一些关键的商业机密也可以判定为国家机密。德勤、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所有央企项目前,都要签订详细的保密协议,而该保密协议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除去央企,任何涉及到如通讯等的敏感行业的企业,也会要求签署相同的保密协议,而这些公司很有可源于:论文的格式要求http://www.328tibet.cn
能在美国上市,出现与美国监管规则的冲突。德勤上海如果将审计工作底稿运出中国,就会违反中国《国家机密法》,可能被卷入刑事诉讼。
要么违反中国法律,要么违反SEC规则,这就是德勤上海等会计师事务所的两难处境。中美证券监管法律上的冲突导致SEC在调查类似中国概念股问题上无法充分取证。美国证券交易监管法律体系认为自己要保护的是美国投资人以及其他美国公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属人原则”,只要涉及到所要保护的对象,即便他们不在美国本土也是一样。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律基本是属地原则,只对本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管辖权力。摘自:毕业论文范文格式http://www.328tib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