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再保险通用再保险公司与AIG财务再保险案例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29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凭借相对于传统再保险的众多优势,财务再保险受到许多保险公司的青睐;然而,财务再保险的滥用引发了保险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本文是对AIG与通用再保险公司滥用财务再保险引发财务丑闻的案例分析。文章主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简述了案例的发展过程;二是分析了AIG利用财务再保险粉饰财务状况暴露出来的问题,并由此得到一些启示。
关键词:通用再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财务再保险案例分析
2008年2月25日,通用再保险公司四名前高管及一名AIG前主管被判有罪,罪名是不正当合谋、证券欺诈、邮件欺诈以及向美国证监会伪造文件。2009年6月16日、9月15日,科隆再(CRD)的首席执行官和通用再保险公司的高级副总裁也分别被判刑。通用再保险公司与AIG之间的问题交易可以追溯至2000年底和2001年初两笔价值总额5亿美元的财务再保险安排。
财务再保险是指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约定,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为保险人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保险人因风险所致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财务再保险最初产生于美国产险市场,产险业希望从再保险人那里获得财务上的帮助,以减少因天灾而造成的巨额亏损。自90年始,寿险业者发现财务再保险能解决有关风险与资本的问题,于是开始将财务再保险用于寿险业务,并将其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再保险工具。财会论文范文
然而,近年来国际保险市场发生了多起影响巨大的保险公司破产事件与财务丑闻。如2001年澳大利亚第二大保险公司HIH破产;2003年美国相互保险公司破产。细察前述事件,不难发现它们均涉及财务再保险产品的滥用,这使得财务再保险成为保险业研究的热点问题。
尽管财务再保险在国内实务操作中还不多见,随着中国平安2008年年报出源于:期刊论文http://www.328tibet.cn
炉,其通过寿险再保险安排锁定风险减少损失的操作方式,使得财务再保险这种资本筹集方式引起了业内的关注。然而,目前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再保险监管制度中,仍然没有对财务再保险作出相关规定,这个空白极需要弥补。
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深入分析国外典型案例,一方面,加深对财务再保险的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充分挖掘其功能,合理规避其负面影响,促进财务再保险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一、研究现状

Did Addison(2005)认为财务再保险是一种原保险人通过将自身的风险与资本约束转移给再保险人,以管理自身的资本及流的再保险计划。由文献[5—9]可知,国外学者主要从财务再保险功能的各个角度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
对于财务再保险案例的研究,较早的是澳大利亚HIH公司的倒闭。Marvin Pestcoe(2002)、Jeremy Cooper(2005)都在文中指出,财务再保险是HIH公司倒闭的重要原因。Joseph Kay(2005)介绍了AIG参与买卖的几个财务再保险交易案例。之后,学者便将研究焦点聚集在AIG和Gen Re的财务丑闻。Heather M.Huburt(2005)通过对AIG与Gen Re的案例分析对完善财务再保险监管提出几点建议。Dan R.Young(2009)在CAS的春季会议中对AIG与Gen Re的财务丑闻自交易开始到最终判决进行一系列最详细的阐述。
我国对财务再保险的研究起步较晚。据笔者查证,最早的是彭雪梅(2002)提出,在保险实务中,财务再保险不可避免地会在我国出现,政府监管机关应制定相应的法规使财务再保险纳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财务再保险在国外的迅速发展引起了我国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2005年的第六届中国精算年会上,德国科隆商利富士再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的指定首席代表陈永忠(Fellx Tan)做了《寿险财务再保险理论》的与会发言,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部的田美攀就《财务再保险实务》进行了介绍。2009年的第十届中国精算年会上,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精算部高级经理徐欣欣通过案例分析对财务再保险再次进行详细阐述。
然而,至目前为止,国内对于财务再保险的案例分析很少,在笔者看到的文献中,只有葛云华、谢志刚、王腾(2002)和韩可胜、吴军(2005)在分析澳大利亚HIH公司破产时提出,财务再保险是HIH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2008年的金融风暴让大家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次贷危机,因而暂时遗忘了财务再保险的影响。

二、、案例的简述

2000年10月26日,AIG集团公布第三季度业绩,当季公司净收入增加9%,但保险准备金下降5900万美元。因此,有股东质疑公司是否有足够的准备金,受此影响,当日AIG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价下降

6.6%。

2000年10月31日,格林伯格(时任Gen Re的CEO)打电话给弗格森(时任Gen Re的CEO),希望Gen Re临时转移一部分损失准备金给AIG。财务的毕业论文
随后双方达成协议:Gen Re以购买再保险合约的方式将5亿美元预期理赔金转移入AIG(在2000年末和2001年初,分成两笔,每笔2.5亿美元,合约时间一年)。AIG向准备金中增加5亿美元(对AIG损失准备金的影响如表1),向Gen Re支付500万美元酬金。”
之后,直到2004年年底,AIG与Gen Re的问题交易才渐渐浮出水面:
2005年2月1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纽约州总检察长(NYAG)共同传唤AIG,罪名是涉嫌非法利用财务再保险的手段虚报收入。
2005年5月31日,AIG重新发布2000、2001、2002、2003、2004五年的财务报表,这份修正文件将最近五年的报告收入调低39.24亿美元,下降10.4%;将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公司净资产消减2

2.64亿美元至806.1亿美元,缩水7%。

2006年2月9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司法部门与AIG达成协议,AIG承认其违规行为,同意支付16.4亿美元的罚款,并更换CEO和CFO。
2010年1月20日,司法部门宣布,Gen Re承认其高级官员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AIG虚报其损失准备金,现与司法部门达成协议。协议中除明确高达9220万美元的罚款事宜,还要求Gen Re须在三年内完善其已经制定的公司内部修正方案。

三、对几个问题的讨论

(一)财务再保险交易内幕

格林伯格(时任AIG的CEO)与弗格森(时任Gen Re的CEO)通过电话联系后,双方的具体方案是:
Gen Re的子公司Cologne Re Dublin通过向AIG购买两份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合约的方式将5亿美元预期理赔金转移入AIG。AIG承担Gen Re预计要在未来分期付出的5亿美元理赔金,并通过与合约无关联的渠道支付给Gen Re 500万美元的佣金。
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The Loss Portfolio Traner)是财务再保险的一种,原保险人将一组直接保险合同的已报告承保损失转让给再保险人,保费为扣除再保险人费用和利润附加后已报告损失的现值,原保险人将时间风险(高于预期的损失给付速度)转移给了再保险人。
然而,AIG和CRD的官员之间有一份口头的单边协议:合同不转移任何风险,即规定该笔合约的责任风险上限为5亿美元,AIG不存在遭受任何损失的风险。双方还制造了虚假的交易记录来证明Gen Re与AIG的交易方式是正当的。
对于这项交易,Gen Re和AIG采取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 Gen Re以存款的会计处理方式对该笔财务再保险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 AIG将该笔财源于:论文格式要求http://www.328tibet.cn
务再保险合约作为再保险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整个交易的最终结果是,除去佣金,AIG不赚不赔,但利用这笔交易它虚增了5亿美元利润并转增为准备金。
根据联邦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的会计准则,没有转移显著风险的交易被看作贷款处理。由于该笔业务根本不存在什么风险,AIG就不应该按再保险安排进行会计处理,即不应该将5亿美元资金计入损失准备金,整个交易也就成为了虚报收入的工具,粉饰AIG的财务状况。会计 毕业论文范文

(二)对财务再保险的讨论

1、财务再保险的滥用

与传统再保险不同,财务再保险兼具“风险转移”和“财务安排”的双重特性,这二者好比天平的两端,财务再保险在其中寻找一个精巧的平衡点。如果“风险转移”越来越少,“财务安排”越来越多,财务再保险就会演变为“纯粹的资金转移”,原来的微妙平衡必然会被彻底打破。
案例中,AIG与Gen Re便是只关注财务安排,使财务再保险合同中没有任何的风险转移。财务再保险在国内实务操作中还不多见:中再人寿2004年的分保费收入中包含很大一块财务再保险业务的收入;中国平安2008年通过财务再保险安排贴现未来利润。因此,国内还未曾出现财务再保险的滥用现象。为了加深对财务再保险的理解以及防范财务再保险的滥用,在第六届、第十届中国精算年会上都有专家、学者对财务再保险的理论和实务进行讨论。

2、财务再保险的监管

早在1992年12月25日,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就公布AS 113号公报《长短期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和报表准则》。它规定了财务再保险适用再保险会计的确认标准:再保险合同须同时转移承保风险和时间风险;再保险人必须有可能承担“显著”的损失,包括“显著”的承保风险和“显著”的时间风险,而并非只承担其中的一种。是否转移了承保风险要经过‘9a 测试’,是否可能承担显著损失要经过‘9b 测试’。 美国对财务再保险的监管方案与国际监管趋势一致:监管财务再保险,首要任务是建立风险转移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属于财务再保险合同。
在AIG丑闻刚后不久,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曾在其网站上发表以下声明:由于财务再保险合同的高度复杂结构,许多保险公司为了改善财务状况而在没有任何风险转移的情况下滥用财务再保险。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正在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管理财务再保险。
由此可以看出,对财务再保险的监管并非易事。2010年7月1日起国内施行的新《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仍然没有对财务再保险作出相关规定,这个空白需要尽快弥补。然而,2009年12月31日开始实行的《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实施指引》给出了重大保险风险的判断标准,将为今后我国对财务再保险的监管作出贡献。

(三)财务信息的披露

随着AIG丑闻的,与AIG有着近30年合作关系的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也不得不接受调查。因为普华永道未能如实向投资者传达信息,使得投资者受到很大损失。另外,格老对AIG近40年的铁腕统治,导致AIG的内部审计委员会缺乏独立性,未发挥其作用。关于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在2010年2月10日,Gen Re与司法部门达成的协议中,司法部门要求Gen Re完善的八项公司内部修正方案中有三项是关于审计工作:任命一名独立于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加入审计委员会;Gen Re的审计工作会议须有其总公司Berkshire Hathaway的代表参加;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审查和报告功能。
理论上说,保险监管部门应该能获得有助于实施监管的任何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是实施监管的必要条件。
我国保险人的信息披露,在《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监管法规中都作了简单的规定。2010年6月12日起施行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有了更详尽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互联网站显著位置建立专栏披露公司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变更信息进行更新。按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下列信息:基本信息;财务会计信息;风险管理状况信息;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偿付能力信息;重大关联交易信息;重大事项信息。另外,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报中国保监会。

(四)职业道德和诚信

通过仔细分析这次丑闻牵涉到的高管罪行,我们可以发现遵守职业道德和诚信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并不具备很高的职业和道德素质,投资人就有必要对公司的未来表示担忧。在对通用再与AIG财务丑闻的调查中,发现了案件牵涉到多名高层管理人员,其中包括通用再与AIG的两位前总裁。委托问题一向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AIG丑闻显然在这方面提供了不少反面案例。
此次财务丑闻中五名被判刑高管中便有两位是非寿险精算协会的会员。案发后,非寿险精算协会派专员对涉案的两名会员进行调查,确定其是否触犯了职业行为准则。
除精算师外,涉案的另外三人中,一位是注册会计师,一位是律师。这些都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对公众来说,我们很难去判断他们的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我们是采取一种信任的态度,然而,他们好像并不值得完全信任。
保险业是从事风险管理的行业,是靠信誉对社会公众负债的金融企业群体,损毁了信誉就等于砸了保险业经营的招牌。所以,全行业珍视信誉,加强诚信建设对于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特殊意义,而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关于会计毕业论文

四、结束语

财务再保险是一种金融创新的产物,与财务再保险有关的某些“越轨事件”,其关键是被某些保险公司本着某种不良动机而恶意地使用了财务再保险这种工具。因此,要使财务再保险这种新型风险管理工具能够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有效地发挥出其真正具有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要保证保险创新能力与保险监管制度相匹配。
参考文献:
魏婷.财务再保险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运用[J].大众商务, 2009
Joseph Kay. Top insurance company mired in allegations of accounting fraud[N]. http://www.wsws.org/articles/2005/mar2005/ai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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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吕鍠芹.略论财务再保险对我国保险业的启示[J].上海保险,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