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相关基于利益相关者论述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由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1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研究背景

企业是经济性组织,为市场高效率、低成本地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获取较好的绩效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自身作为经济性组织,是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集合体,它的经营过程必然牵涉到企业内部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同时,企业是社会的企业,它的经营发展也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而也必然牵源于:论文提纲格式http://www.328tibet.cn
涉到社会上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问题。因此,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个体,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对环境保护、员工关系、股东权益、利害关系人权益等各种关系背负一定的责任,这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这种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等诸多利益相关者的贡献。
然而,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11月8日公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1)》(简称蓝皮书)来看,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都存在较多的问题,在满分为100分的评价指标之下,其平均得分仅为19.7分,严重的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超过七成,在社会责任的行使方面有超过半数的国有企业处于旁观状态,有将近30家企业在社会责任得分方面为0。这说明,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还处于起步的阶段,由此也可见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严峻程度。
在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方面,有不少问题涉及到企业的会计操作,包括其相关信息的披露,这些问题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造成的影响是最为直接,同时影响力也是最大的。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上述背景之下,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视角,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关会计问题进行研究。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真实性情况较差

当前,我国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时候,更多的是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尽到社会责任。在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监管机构、机构等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博弈之中,企业选择披露真实性较差的社会责任信息往往能够获取更高的效益,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则缺乏制衡的能力。向凯,陈胜蓝(2008)以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真实性为调查内容,在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对分布在我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债权人、上市公司、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进行的问卷调查,对收到的调查表进行整理之后得到相关数据如表3—2所示。
从上表可知,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的约占70%。根据调查没有一个机构投资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可靠的,同时,上市公司以及机构则大部分认为信息并不真实可靠,这是因为上市公司作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主要的供给者,机构作为相关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公众权威鉴证机构,应是最了解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情况,分析和认知也比较全面。作为局中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尚且如此,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确实不足以令利益相关者认可和信服。

(二)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范文

近年来,虽然我国不少企业已经开始中国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同时也在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发布相关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政府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发布标准和规范尚没有明确标准,引导还不到位,同时整个社会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发布氛围还有待提升。因此,就出现了企业虽然披露了社会责任信息,但是利益相关者却无法从这些本报告之中找到自身实际需要的信息或者真正感兴趣的信息。换而言之,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三)只见正面消息,报喜不报忧

我国企业一贯喜欢报喜不报忧,这一点在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也表现的淋漓尽致。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一些企业对其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选择性的披露,有亮点的部分浓墨重彩的进行渲染,将其当做披露重点,而存在不足或者完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部分则一笔带过或者干脆就是只字不提,大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少有提及社会责任履行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鲜见对改进措施或重大负面事件的披露。这种做法容易误导投资者,也会对顾客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判断产生误导。
第二,大部分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所提供的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不能有效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实际需要,关键性不强且无特色,实质性内容少。以社会公众为例,他们在意的是产品的安全责任信息以及环境保护责任信息的披露,对于企业职工而言,他们更为在意企业的医疗保障体系等福利体系的建设。但是,大多数的企业却更愿意披露企业的经济责任、公益事业责任的承担。

(四)缺少第三方审计

当前,我国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并没有采取严格性的约束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审计要求更是一片空白。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还处在鼓励发布和引导发布阶段,真正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规范还远未成形,审计制度尚未建立。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是没有任何的第三方审计介入的,基本上就是企业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这种情况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真实性是根本无法得到保障的,诚如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 Olle Larsson 所说,“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

三、提升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的对策——严格会计监管

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中,不仅仅是一个监管者,同时它本身也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在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能够从中发现企业在完成税收缴纳以及依照政府的相关宏观调控政策开展经营方面的责任承担。但是,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由于当前政府的会计监管不是非常严格,导致企业在往往会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不用担心会因此受到相关的处罚而肆意,或避实就虚,或自我褒奖,或者披露一些与社会责任无关紧要的会计信息。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怎么写
因此,政府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发布的会计监管制度,主要是要引入惩罚机制,而在具体的机制的设定的时候,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者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博弈问题。摘自:论文范文http://www.328tib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