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企业投资活动税务筹划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08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投资资金来源税务筹划

(一)筹划思路 企业投资活动使用自有资金,也发行股票和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向企业借款等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税法的规定,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股利只能用企业缴纳完所得税的税后利润支付,而发行企业债券所要支付的利息或借款的利息,扣除标准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企业对外负债筹集资金的方式缩小了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的税基,与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方式相比税收负担大大减轻。因此,企业在从多种筹资方式中选择时,从减轻税负的角度考虑,应优先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方式筹资。
(二)案例浅析【会计论文】 A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600万元,向银行贷款400万。假设借款年利息率为10%,年利息为40万元,当年的税前利润为200万元。,企业了负债筹资的方式(在投资总额中负债资本比例为40%),利息40万元可税前扣除金额,从而缩小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减轻税负10万元。

二、投资方式选择税务筹划

(一)筹划思路 投资活动投资物性质的不同可分为货币资金投资、有形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投资的方式不同,所要涉及的税种不同,享受的税收待遇也同。一般情况下,从被投资企业的角度考虑,接受有形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要优于货币资金投资。,接受的有形资产投资,其折旧费在所得税前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也在所得税前扣除,都缩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变动产权时,要资产评估。而资产评估高估它们的价值,对投资企业来说节约投资成本,对被投资企业来说则多列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论文范文,从投资企业的角度考虑,使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则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可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投资企业应综合考虑投资双方的税收负担情况选择的投资方式。

(二)案例浅析【会计论文】 如下:

案例一:A企业准备同B企业出资设立C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A方800万元,占40%;B方1200万元,占60%。A方打算用价值800万元的旧机器设备和价值800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机器设备注册资本、房屋、建筑物算作其他;二是以房屋、建筑物注册资本、机器设备算作其他。
方案一:依照税法规定,企业设备注册资本,不征收增值税及税收附加,把房屋、建筑物出售后另一企业,视同为房产转让,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应纳税金为:
营业税:800万元×5%=40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40万元×(7%+3%)=4万元;
契税:800万元×3%=24万元(由受让方缴纳)。
方案二:按税收政策规定,A企业不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B企业需缴纳契税。A企业把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出售给B企业,售价未超过设备原值。因此,不需缴纳增值税。B企业缴纳的契税:800万元×3%=24万元。
A方企业在投资中,转变了出资方式,使税收负担减少了44万元。
案例二:A公司有一块账面价值为65万元的闲置土地,对外出租的年租金收人10万元。税法规定,出租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即为0.5万元的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为0.5×(7%+3%)=0.05万元,印花税为财产租赁合同的千分即0.01万元。综上考虑,该公司每年所得税前的租金收人为9.44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9.44×25%=

2.36万元,则得税后的净收人为7.08万元。

公司将该土地对外投资,则免征营业税。从表面看,公司只要预计每年的投资收益大于7.08万元,就选择投资入股,但事实上还有几下因素制约:,出租的土地在出租方企业所得税前摊销,而对外投资的土地却是在被投资方摊销,因此,由出租转为投资后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基增大,从而加重了税收负担。,公司考虑到投资的风险因素,在预计的年投资收益稍稍大于7.08万元时选择投资是很不明智的。

三、长期股权投资税务筹划

(一)筹划思路 股票的长期投资又称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策略会计专业论文,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企业持有的股票在被投资企业中所占的比例是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的。当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时,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对, 对其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会有影响的,因此,也就为企业的税务筹划了空间。
(二)案例浅析【会计论文】 A公司2010年1月1日以每股1元的票面购入B公司600万股股票,占B公司股份总数的10%,A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B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B公司2010年全年的净利润为200万元。2011年3月15 日,A公司收到B公司20万元的股利。假设A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只B公司中。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核算法下的会计处理:
2010年1月1日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60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B公司利润,A公司了200×10% =20万元的投资收益,但成本法核算下不做账务处理。
2011年3月15日A公司收到股利:借记“银行存款”20万元,贷记“投资收益”20万元。
这笔投资收益应计入A企业2011年的所得额中,在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缴所得税20/(1-15%)×(25%-15%)=2.36万元。,A公司2010年的投资收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延迟了1年缴纳。A公司将已经的投资收益留在B公司继续投资而不汇回公司,那么A公司的投资收益在会计上就不出来,从而避开了这投资收益应缴纳的所得税。
A公司权益法核算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0年I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 600万元。
2010年12 月31 日B公司净利润200万元,A公司确认200×10% = 20万元的投资收益,同时增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20万元,贷记“投资收益”20万元。
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A公司应就这笔投资收益补缴所得税20/(1-15%)×(25% -15%) =

2.36万元。

2011年3月15日收到B公司分配的20万元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20万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20万元。
即使A公司将已经的投资收益留在B公司继续投资而不汇回, 公司仅不作分录, 但仍然要在2010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仍然要补缴所得税

2.36万元。

,在投资收益已但未分回,投资企业使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收益账户不实际已的收益;而权益法下不管投资收益论文格式范文已经分回, 均在账户中。因此,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将已的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 从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股利的发放一般晚于投资收益的,在实际收到股利时缴纳所得税,企业可成功地递延税款的缴纳。综上所述,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时,在条件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成本法会计核算。

四、长期债券投资税务筹划

(一)筹划思路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存款利息及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缴纳所得税,而国库券利息收入可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因此,企业在债券投资时,除要考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等因素外,还必须衡量投资企业债券的税后收益与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对大小,以便合理决策。同时,购买国债相比企业债券更能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二)案例浅析【会计论文】 筹划一:投资国债与存款选择的税务筹划

某盈利企业有闲余资金300万元存入银行,年利率为1.98%,期限为1年。企业利息收入5.94万元,该利息收入应计所得税1.485(5.94×25%)万元,企业税后净收益4.455万元。若该企业用300万元购买年收益率3%的国债,可国债利息收入9万元,该收入全部免缴所得税。
筹划二:投资国债与企业债券选择的税务筹划。
有两种长期债券,其一是甲企业债券,其利率为4%;另一种为国债,利率为3%。企业投资哪一种债券呢?表面上看甲企业债券的利率要高于国债利率,前者要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后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比较的是税后收益。计算:4%×(1-25%)4n/3时,投资其他企业债券的收益才会高于投资国债的收益。

文献:
[1]黄桦、蔡昌:《纳税筹划》,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编辑向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