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国资本弱化反避税首案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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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资本弱化反避税案件顺利结案,出我国税务机关在反避税【会计论文】上新的点。方借款费用的企业应更谨慎对待其资金融通安排。
2011年11月25日,国内首例资本弱化反避税案件在陕西结案。该案的顺利结案填补了资本弱化反避税领域的空白,拓展了税务机关的反避税工作领域。
事情还要从2011年初说起。当时,陕西省税务局(简称“陕西国税”)在对企业台账综合浅析【会计论文】时,某日资企业大量涉税疑点:一是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大量的方借款;二是企业长期亏损,却不断增资;三是境外银行在方母公司的连带担保下向长年亏损企业高额贷款。
基于上述涉税疑点,陕西国税初步判断该企业资本弱化避税的嫌疑。对该企业调查浅析【会计论文】后,陕西国税其避税还涉及境外购销、股权转让及一般反避税等多个【会计论文】。由税务总局立案后,国内首例资本弱化反避税案件调查启动。
经过论证、浅析【会计论文】数十轮的协商谈判后,该案于2011年底结案,涉及的纳税调整税款高达人民币3000余万元,享受各项税收优惠后,实际应补税款人民币1100余万元。
何谓资本弱化
所谓资本弱化是指企业在融资时提高从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降低权益性投资。因债权性资本可支付利息在税前列支,企业可资本弱化的方式向方支付利息而转移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担。
为防止企业债权性投资增加税前列支、降低税务负担,2008年1月1日开始的《企业所得税法》条例首次引入了资本弱化的,规定企业从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论文范文,财税[2008]121号文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并证明交易活动独立交易原则的;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观察
从该案中值得的特点:
反避税调查涉及的交易类型多样化
首例资本弱化调查的结案了,税务机关将反避税调查从传统的购销转让定价调查扩展至融资、股权转让等其他较为复杂的交易类型。
牵一发而动全身
陕西国税案中的是融资,案件的深入调查,陕西国税还了涉案企业与其境外公司其他多个避税。经验,税务机关立案调查后,通常会对企业全面、深入的调查浅析【会计论文】。在调查中,税务机关很可能会企业其他避税税务【会计论文】,一般会一并调整。
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扩展
东部沿海地区一直在全国反避税查补收入排名中名列前茅。2010年7个补税金额过亿的地区均为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案源较少,全年补税金额最大的地区也仅约千万元左右。但2011年起,中西部地区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反避税工作力度,该案件也了中西部地区税务机关反避税工作已初见成效,这硕士论文未来又一发展趋势。
倡议
税务机关已将反避税查核的交易类型扩展至股权、无形资产转让和融资等。相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等较复杂的交易,税法对方之间债权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的比例了明确的规定,涉及融资的企业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披露信息。因此,税务机关将较从税收征管系统中可能资本弱化【会计论文】的企业并作的调查。倡议融资交易金额的企业应审阅有关交易安排的合理性,以降低转让定价的风险。
另外,如前所述,若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需在税前列支,企业需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交同期,证明融资安排独立交易原则。近年,各地税务机关正在逐步加强对融资领域的反避税工作。,2010年上海市国税局要求企业对报送的同期自查,并对企业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事项了要求。,上海市国税局还对金融机构2008至2010年债资比例了汇总,要求超过标准比例的企业递交同期。若企业融资的资本弱化风险(如与境外方或税率较低的方之间有大额借款费用),倡议企业应及早准备年度的交易同期,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除此之外,反避税工作也已经推至中西部地区,且更加国内有税率差的方之间的交易。因此,倡议设立在中西部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或与之交易的方,应审阅交易的定价政策论文格式范文独立交易原则,从而降低被税务机关质疑其有关交易安排向低税率地区转移利润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该日资企业在被立案调查前不久被某集团收购。所得税法条例的规定,企业与其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独立交易原则,企业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纳税调整。因此,倡议企业在并购审慎性调查时应转让定价调整可能产生的潜在税务风险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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