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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公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已于2007年1月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这是自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以来所做的最全面的一次修订,这次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以国际上通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 立足我国国情编制的,它涵盖了我国的所有企业,以后,我国的企业将不分行业、不分内外资企业,同一执行这一准则。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旧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加进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改善,在这个新环境下,为了更好的适应我国经济的进展,使我国更好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性的会计准则,进一步改善了我国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会计账务处理的一些准则,也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便于国际间的贸易进展。但在一些细节上还有着着不足,有些地方仍然不够改善,有待进一步补充,以下主要是对新会计准则相对于旧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别进行一些梳理和个人的看法。
与旧会计准则系统相比,新会计准则系统所具有的新特点具体概况起酪孕以下一些:
1.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次新颁发的会计准则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也注重结合我国国情,涵盖了我国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同时还参照了国际会计准则,但有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在规范经济业务方面按照中国实际,制定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处理策略。譬如,在准则立项上,我国会计准则系统的各准则项目相对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言,有些准则项目进行了适当合并,《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就是将《国际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与《国际会计准则——折旧会计》进行了合并。财政部分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我国会计法规系统的一部分,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时没有直接采用国际准则中财务会计报表概念的形式,但其中的内容仍然牢牢围绕会计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点、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列报等加以规范,以而成为起草各项具体准则的重要指导原则。
2.法规系同一致性与会计处理策略的一致性。旧的会计准则实施后,与后来陆续实施的会计准则有些条款制度相互矛盾,比如之前的会计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变动表,而《企业会计准则——流量表》则要求企业编制流量表等,这就使会计准则内部矛盾重重。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就考虑到这一方面,是二者相同一。
3.国际化程度高。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系统中各项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有着很强的趋同性。例如,关于金融资产的四项分类与相应计量,砸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变以往表外表露为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进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以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可以采用套期会计谋略,但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条件。当然,会计国际趋同不即是相同,而应当考虑各国特殊的国情,做到求同存异、趋同化异,其结果是本科会计论文减少分歧并对一些明显的差别有更清楚的理解会计毕业论文。
新会计准则系统,采取了一些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理念,但趋同芬猿的是方向大致相同,趋同不即是完全相同,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每个国家的经济进展情况都不相同,每个国家的文化背景有区别,因此,趋同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挥而就的,而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且趋同不是单向的,而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所以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还不能完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有着一些差别。
1.关联方交易需表露的内容比较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关联方联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表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表露。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相比,主要体现在我国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均要求表露关联方联系的性质、交易类型、交易金额和未结算金额。还有就是我国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而美国的会计准则规定,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在金额较大时通常在资产负债表上表露,与关联方的销售或购买交易通常在利润表上表露,有些公司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表露所有的关联方交易信息。
2.长期资产认可和计量的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假如有着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假如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会计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我国新准则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的,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主要流进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流进为依据,可以看出,各国均要求首先应当针对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假如某一资产产生的流量与其他资产无法区分时,就要针对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3.政府补助的比较
IAS20将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区分开来,提出政府援助是指政府意在专门对符合一定标准的某个主体或某一范围的个体提供某种经济利益的行动,不包括仅通过影响主体的一般经营环境的行动间接提供的援助,如在开发区提供基础设施,或者对竞争对手施加贸易限制。政府补助则是指政府通过向主体转移资源、以换取主体在过往或未来按照某种条件进行有关经营活动的援助,不包括那些无法公道作价的政府援助,也不包括与主体正常交易无法分清的、与政府间的交易。在我国第16号准则中没有区分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而且将2005年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捐赠的内容往掉,只规定了政府补助会计。其中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以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人的资本。
摘要: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公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已于2007年1月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这是自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以来所做的最全面的一次修订,这次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以国际上通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 立足我国国情编制的,它涵盖了我国的所有企业,以后,我国的企业将不分行业、不分内外资企业,同一执行这一准则。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旧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加进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改善,在这个新环境下,为了更好的适应我国经济的进展,使我国更好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性的会计准则,进一步改善了我国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会计账务处理的一些准则,也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便于国际间的贸易进展。但在一些细节上还有着着不足,有些地方仍然不够改善,有待进一步补充,以下主要是对新会计准则相对于旧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别进行一些梳理和个人的看法。
与旧会计准则系统相比,新会计准则系统所具有的新特点具体概况起酪孕以下一些:
1.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次新颁发的会计准则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也注重结合我国国情,涵盖了我国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同时还参照了国际会计准则,但有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在规范经济业务方面按照中国实际,制定不同于国际会计毕业论文会计准则的处理策略。譬如,在准则立项上,我国会计准则系统的各准则项目相对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言,有些准则项目进行了适当合并,《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就是将《国际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与《国际会计准则——折旧会计》进行了合并。财政部分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我国会计法规系统的一部分,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时没有直接采用国际准则中财务会计报表概念的形式,但其中的内容仍然牢牢围绕会计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点、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列报等加以规范,以而成为起草各项具体准则的重要指导原则。
2.法规系同一致性与会计处理策略的一致性。旧的会计准则实施后,与后来陆续实施的会计准则有些条款制度相互矛盾,比如之前的会计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变动表,而《企业会计准则——流量表》则要求企业编制流量表等,这就使会计准则内部矛盾重重。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就考虑到这一方面,是二者相同一。
3.国际化程度高。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系统中各项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有着很强的趋同性。例如,关于金融资产的四项分类与相应计量,砸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变以往表外表露为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进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以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可以采用套期会计谋略,但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条件。当然,会计国际趋同不即是相同,而应当考虑各国特殊的国情,做到求同存异、趋同化异,其结果是减少分歧并对一些明显的差别有更清楚的理解。
新会计准则系统,采取了一些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理念,但趋同芬猿的是方向大致相同,趋同不即是完全相同,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每个国家的经济进展情况都不相同,每个国家的文化背景有区别,因此,趋同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挥而就的,而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且趋同不是单向的,而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所以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还不能完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有着一些差别。
1.关联方交易需表露的内容比较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关联方联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表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表露。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相比,主要体现在我国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均要求表露关联方联系的性质、交易类型、交易金额和未结算金额。还有就是我国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而美国的会计准则规定,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在金额较大时通常在资产负债表上表露,与关联方的销售或购买交易通常在利润表上表露,有些会计学论文公司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表露所有的关联方交易信息。
2.长期资产认可和计量的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假如有着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假如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会计主体应确定资产所属的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我国新准则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的,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主要流进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流进为依据,可以看出,各国均要求首先应当针对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假如某一资产产生的流量与其他资产无法区分时,就要针对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3.政府补助的比较
IAS20将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区分开来,提出政府援助是指政府意在专门对符合一定标准的某个主体或某一范围的个体提供某种经济利益的行动,不包括仅通过影响主体的一般经营环境的行动间接提供的援助,如在开发区提供基础设施,或者对竞争对手施加贸易限制。政府补助则是指政府通过向主体转移资源、以换取主体在过往或未来按照某种条件进行有关经营活动的援助,不包括那些无法公道作价的政府援助,也不包括与主体正常交易无法分清的、与政府间的交易。在我国第16号准则中没有区分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而且将2005年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捐赠的内容往掉,只规定了政府补助会计。其中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以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人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