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法基本法律问题研究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0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地产业由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调控改为今日的市场经济体制调节,市场无形的手给房地产业带来的不是公民安居乐夜的美梦实现,而是不断攀涨的房价的噩梦侵扰,低水平收入者望房生畏,中水平收入者沦为夹心层,高水平收入者隔岸观火。实践证明,房地产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它的负外部性、市场配置的低效率性以及对中低收入者的不公平性决定了房地产业在体制改革中单纯依靠市场体制进行调节是行不通的,我国需要辅之以相应的制度去调控规范近于失控的房地产市场。理论证明,物业税法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一方面可以弥补我国在税法体系中的空白,完善房地产税体系中的保有税体系;另一方而也能以较小成本规范目前畸形的房地产市场,用有形的手及时修正市场的盲目性与滞后性,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正确的引导、规范作用。因此,从实践与理论两方面看,我国物业税法的制定及实施势在必行。综合比较美国、日本与韩国的相类似的物业税种,在横向公平原则与纵向公平原则指导下,根据我国现有的法治本土资源现状,我国宜设立的“五税一金合一”的物业税模式,即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合并为物业税,并将物业税划归为地方税。在施行“宽税基、低税率、保有与交易并重”的物业税法的同时,辅之以相应的配套制度:迁徙法律制度、房地产投资的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评估法律制度、信息管理法律制度、税收征管制度和房地产产权制度等,共同来实现居者有其住的美好生活梦想。本文由会计论文网http://www.328TibEt.cn整理提供。中文摘要4-5Abstract5-6目录6-71 绪论7-131.1 物业税法基本法律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7-81.2 国内外研究现状8-111.3 研究目的、内容及方法11-132 物业税法的基础理论分析13-252.1 物业税法理基础理论13-202.2 物业税法的经济学基础20-232.3 小结23-253 国外物业税立法比较分析25-353.1 美国的财产税25-283.2 日本的地价税和固定资产税28-313.3 韩国的土地税31-343.4 小结34-354 我国物业税法基本法律制度的设立35-434.1 立法模式354.2 立法目的及原则的确立35-374.3 具体制度的设置37-414.4 配套法律制度的设置41-43注释43-46参考文献46-49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清单49-50后记50 附:参考文献1李冬;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政策效应分析[J];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5年03期2;物业税的前提[J];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47期3沈晓杰;;十问“物业税”[J];小康;2007年11期4况娟萍;;物业税为何难以出台[J];理论导报;2008年07期5杨军;;物业税“空转实”难破冰[J];南风窗;2008年04期6姜山;;物业税改革应有序推进[J];理论导报;2009年06期7周明;;物业税明年拟在部分城市实施[J];员;2007年22期8罗宇凡;;开征物业税利于稳房价[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09年06期9;专家呼吁:商用地产可先征物业税[J];员;2010年04期10卜宜;;国外物业税征收难操作[J];员;2010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