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审计风险监管措施浅析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10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年报审计机构变更历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的重点。近日,中注协以“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分别约谈立信、华寅、中兴财光华和大华等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就事务所新承接的部分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同时还涉及部分事务所未按规定进行业务变更报备和未按规定进行前后任沟通等不足。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事务所要高度重视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监控与防范。一是在业务承接前,要按照质量制约准则要求和内部质量制约制度规定实施严格的风险评估。既要浅析浅析掌握公司相关情况和年报审计机构变更的真正理由,也要考虑自身的独立性和资源配置近况,避开超越自身能力承接业务;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强化对分所的实时监控,杜绝出现分所擅自承接高风险业务的现象,切实做好审计风险的事前防范。二是在业务承接后,事务所要切实做好人员委派、业务督导以及项目质量制约复核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避开审计计划流于形式、风险评估流于形式、业务质量制约复核流于形式、业务监控流于形式。
在年报审计期间,事务所业务变更报备信息是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监管工作成效。同时,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对事务所的风险防控工作来说也十分有益。
在系统总结和全面吸收去年监管约谈经验的基础上,中注协将狠抓年报审计机构变更监管,全力支持事务所坚守客观公正的专业立场,全力支持注册会计师如实发表审计意见,并通过创新约谈工作思路、健全约谈工作机制、加强约谈工作技术支持力量,进一步加大年报审计事前事中监管力度,有效治理“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和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更好地引导和帮助事务所防范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