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1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从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2008年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革新,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变革,给中国大多数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众多会计工作者在接受新准则和新税法的同时也遇到许多困惑,特别是有些会计人员对新准则体系和新税法的一些理念变化并不是太了解,这使得他们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时生搬硬套,执行效果并不是很好。为此笔者先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等相关概念的释义出发,以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两个维度剖析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关键词】资产负债表观;利润表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引言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2006)》住 市公司开始执行,2007年3月l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人会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 起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的第18号一所得税准则,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都完全转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策略,由原来的“利润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些变化凸显了资产负债表在报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这种根本理念的转变对我国内外资企业影响甚大。那么资产负债表观与利润表观的涵义是什么?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新所得税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发牛了哪些方面的变化?这些都是本文将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二、本文相关概念的释义到目前,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策略主要有: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企业会计准则(2006)》明确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要想了解什么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首先要浅析浅析一利润表观与资产负债表观,然后比对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观会计学上的“资产负债表观” (又称“资本维持观”)是将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重心放在资产负债表上,首先考虑从交易或事项产牛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入手,然后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由此而形成的收益计算公式是“利润期末净资产一期初净资产”,这种观点认为收入和费用仅是资产和负债变化的结果:收入是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费用是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利润表观会计学上的“利润表观” (又称“损益表观”)认为企业的收益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已实现的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以此为基础,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重心放在利润表上,首先考虑从交易或事项产牛有关收入和费用的直接计量入手,然后根据收入和费用的变化来确认收益,由此而形成的收益计算公式是“利润=收入一费用”。在利润表观下,利润表成为第一报表,而资产负债表则成了为了确认和合理计量会计利润的过渡性报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指按预计转州年度的所得税率计算其纳税影响数,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种策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额产生的本质出发,浅析浅析暂时性差异产牛的理由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的一种会计处理策略。
三、资产负债表观债务法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运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正在和国际惯例逐渐接轨,而积极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处理所得税会计就是最好的一种体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仅符合国际惯例而且符合企业最为理想的财务目标,即企业价值最人化。同时该种策略能够充分、可靠地反映企业当前和未来期间与纳税有关的流量。总的来说,资产负债表观债务法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引入“暂时性差异”概念新会计准则摒弃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引进了“暂时性差异”概念,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出发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明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暂时性差异这? 资产负债表概念贯穿始终,从暂时性差额产乍的本质出发,浅析浅析暂时性差异产牛的理由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暂时性差异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了时问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会计规定与所得税法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此类差异在本期发生,但可在以后期问转同,如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上述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定义中可以清晰看到,时间性差异的概念是按照利润表观定义的,反映的是一个会计期间产牛的差异;暂时性差异则是基于资产负债观定义的,反映的是到某一时点止的累计差异金额。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关系是: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并不都是时间性差异,如导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是暂时性差异而非时间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理念为特殊业务所得税差异的认证和进一步完善所得税会计核算策略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不仅是观念上的转变,也实现了我国所得税会计基本理论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核算递延税款的范围更加广泛利润表债务法核算基础是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时间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基础是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问的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属于当期差异,范围相对狭小;暂时性差异属于累计差异,范围很广泛。从这种层面上讲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基础要比利润表债务法核算基础要广得多。利润表债务法采用“递延税款”概念,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与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一个独立的项日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概念,将“递延税款”的含义大大扩展,并且更具现实意义。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合并列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也应与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区别开来,这样就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多的财务信息,增加了会计报表的信息质量。
所得税的计算程序更加合理与规范利润表债务法F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和应纳所得税项目,然后到倒轧出递延税款项目,该法从利润表中项目推出资产负债表中项目“递延税款”;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侧重于暂时性差异,该策略要先计算出递延税款和应纳所得税项目,然后到倒轧出所得税费用项日,该法从资产负债表中项目推出损益表中项目“所得税”。利润表债务法下由利润表项目推出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由资产负债表项目推出利润表项目。利润表债务法下只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要对期末资产或负债的调整。
第一步:所得 第二步:依据政资产或负债的嫩面金额与训税基础之税费会计 的差额, 确定暂时性蓐异。
一般负债的确认和清偿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期末,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高,产牛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低,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负债的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低,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负债的账面价值比其计税高,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准则规定未作为资产或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两种策略比较而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为指导,体现资产(或负债)未来可收回金额,更有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经济价值,即可以反映出资产或负债带来的预期流量的税后净流量。
规范了对收益的界定,增加了可操作性利润表债务法用会计利润观界定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从而注重的是收入与费用在会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经济利润观界定收益,认为资产负债表是最重要的财务表,采取这种策略可以提高企业住报告日对财务状况和未来流量做出恰当的评价和预测其价值。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认为资产负债表是最重要的财务报表,采用这种策略可以提高企业在报告日对财务状况和未来流量做出恰当地评价和预测其价值。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吲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 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 以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同时,实施条例明确了企业取得的各种形式收入的概念,以及收入实现的确认策略。
注重资产负债表,减小与会计的差异新的食业所得税法注霞资产负债表,减小与会计的差异。
比如说, 《实施条例》在“特别纳税调整”一章中,对转让定价做出比较详细的规定,财务会计与税法对折扣处理的异同这些规定与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已无重大差别。《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做出了定义。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减少、免除和推迟缴纳税款等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策略调整。也就是说,企业进行企业重组或再投资等安排时,如果其目的是以逃避、推迟纳税为目的,不管这种行为在法律或商业卜是甭合理,从税务上都认为这种行为不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税务局就有权利进行纳税调整。这些也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本相符。没有存在重大差异。
五、结论无论足《企业会计准则(2006)》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围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他们在所得税处理的相关不足上都由原先的“利润表债务法”改为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是对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革命性变化。这种变化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完善,便于企业改善资本结构、也有利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价值相关的信息。我国实际财务会计工作中,多数企业按应付税款法确认所得税费用,对广大会计作者而苦, 由于其习惯采用应付税款法,要跳过尚不熟悉的利润表债务法直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一个 大的挑战。企业会计人员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应对这些变化。
总之,我们应小着积极的态度,努力推进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这一 转变既是我国融入会计国际化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国夯实市场经济信用、更好传递上市公司质量信号、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