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绩评价综述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衡量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一般有两种策略,一种是根据上市股票中长期股价和收益率的变动进行评价,另一种是基于财务报表和会计数据的综合评价策略。
股价变动浅析浅析法有一个依赖的基本前提,即资本市场要达到强式或半强式有效,股价的波动才能衡量企业财富的变化。这也就是说,利用股价来评价公司经营业绩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从属的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在成熟市场,股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公司价值的无偏估计,但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在新兴市场,股价并不代表企业的真实价值,因为它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外部制约因素包括法律体系、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状况,公司内部的管理因素包括公司的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股利政策等。因此,在新兴市场,利用股票来评价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往往会出现较大偏差。
对于综合评价策略,国外有两种是我们熟知的:
一是美国《财富》杂志从1955年开始,按年销售总额(Sales)大小对全美上市公司进行排名,排出全美年销售总额(Sales)最大的500家上市公司。随着《财富》杂志对上市公司分类排名的不断改善,目前还形成了多项指标排名系列。
二是美国《商业周刊》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对上市公司的评价和排名,综合评价排名对纳入标准普尔500指数中的500家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并加以排名,将前50名上市公司作为“《商业周刊》最佳50家上市公司”。《商业周刊》的综合评价策略是根据8个指标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价的。这8个指标分别是:一年来的总收益、三年来的总收益、一年来的销售总额增长率(%)、三年来的销售总额增长率(%)、一年来的利润增长率(%)、三年来的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综合评价策略是对这8项指标分别进行评审,每个指标按取值大小进行排名,取值最大的20%取,其次的20%的取B级,以次类推,最后的20%取E级。各上市公司的总得分是其8个指标的评级分之和。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价有三种应用较广的策略:
一是诚信证券评价系统,于1996年由中国诚信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报》联合开展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价。根据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资料,对上市公司当年的盈利水平、发展速度和财务状况三方面6个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总额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和全部资本化比率)分别进行考核,然后按各指标的重要性不同确定各指标在综合评价时的权重。
二是《上市公司》评价系统,《上市公司》杂志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沪市50强上市公司”评选活动,采用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市值4个指标。首先计算4个指标的单项得分,然后计算综合得分,最后评选,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并剔除净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
三是国有资本金评价系统。中联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和财政部统计评价司的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借鉴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特点,建立了上市公司业绩评价系统。该评价系统以财务效益为核心,并综合资产运营、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情况,设置了多层次的评价指标。
在上述五种评价指标体系中,存在两个重要的缺陷:
一是缺乏非财务指标的评价,而非财务指标从长期来看,将是影响企业业绩的重要因素。但是从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来看,投资者只能获取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而无法了解属于企业内部信息的非财务活动情况,更为重要的是非财务指标的可靠性不如财务指标,最终可能影响业绩评价结果。因此采用财务指标进行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是现实选择。
二是上市公司业绩综合评价指标的权重的确定策略都是主观确定的。权重的确定策略可以分为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是根据评价指标本身对经营业绩的重要程度确定,主观赋权属于人为给定权数,一方面会导致对某一个因素过高或过低的估计,使评价结果不能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会诱使上市公司粉饰或片面追求权重较高的指标,这难免会影响评价的客观性,另外,它难以准确反映指标体系之间的内在结构关系,从而影响评价的准确性;而客观赋权法是根据评价指标的实际观察值所提供的信息量大小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其中又分为因子浅析浅析法、主成份浅析浅析法、聚类浅析浅析法等,这些策略是基于数据浅析浅析而得出指标之间的内在结构关系,能够有效地剔除不相关指标的影响,减少信息冗余,从而保证评价策略的简便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基于以上认识,我国相继有不少学者对于上市公司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徐国祥和檀向球等人(2000)对沪深两市812家公司1999年中期和1998年的经营业绩进行了综合评价,列出前50名,分别作为1999年中期和1998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最佳50强。他们认为综合评价策略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综合评价数据的预处理、上市公司综合评价时指标权重的确定和评价策略的确定等,在指标权重的确定上提到了运用因子浅析浅析法进行处理,但是缺少具体的处理过程。也没有在最后的实证结果中得到反映。潘琰、程小可(2000)采用主成分浅析浅析法对沪市30家成分股公司1998年的业绩做出综合评价,并指出在主成份评价中,尽管所选取的上市公司样本或数据时期不同,最后得到的权重体系也不相同,但其并不影响在同一样本或时期范畴内公司综合经营业绩评价的可比性,是对传统评价策略中“权重一旦确定便很少变动”这一缺陷的克服。巩晓力和周洋(2001)通过主成分法对深圳股市2000年家电行业39家上市公司业绩进行评价,其综合评价结果与比较权威的评估机构(中国诚信证券评估公司)的评价结果有较高的一致性。朱正伟(2003)运用主成分浅析浅析法对沪深两市2001年35家钢铁类上市公司进行了综合评价,得出35家公司的综合排名。张运生等人(2004)剖析了以往主成分浅析浅析法在指标变量的多重相关性处理、定性指标定量化、原始数据无量纲化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引入了分级指标体系的设计策略、数量化理论(Ⅲ)、分类无量纲化策略解决之。针对主成分浅析浅析法中特点向量方向的确定不足,提出了特点向量方向确定的原则。针对主成分的提取和权重赋值不足,提出了优先递阶提取法和两两比较判断矩阵法解决之。但是该文并没有提出实质解决策略和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白玉和董理(2004)以山东省13家民营上市公司为例,运用因子浅析浅析法建立绩效评价模型,对民营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金管理能力和成长性4个方面的经营绩效从客观科学的角度进行了评价。
在已有的研究中发现,在运用主成分浅析浅析法和因子浅析浅析法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时,存在一些不足。大量统计研究表明,因子浅析浅析法在解释数据结构时比主成分浅析浅析法更优,而且在主成分的解释上更精确。但是,就目前因子浅析浅析策略的运用来看,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特别是因子浅析浅析法的适用性上。主成分浅析浅析的目的是提取信息,对样本量没有太严格的要求。因子浅析浅析则不同,它更多的是寻找内在结构,因此要求样本量比较充足,否则可能无法得到稳定和准确的结果。因子浅析浅析时要求样本量与变量数的比例应在5:1以上,实际上理想的样本量应为变量数的10-25倍,但这很难做到,5-10倍之间虽略显不足,但一般都能得到较好的结果。除了样本量外,既然要从许多变量中提取共同因素,主成分/因子浅析浅析有一个默认的前提条件就是各变量间必须有相关性,否则各变量间没有共享信息,就不应当有公因子需要提取,自然也谈不上使用该策略。这是主成分/因子浅析浅析最为严格的前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