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8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持续增长,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科技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关注投入规模和投入强度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乃至普通公众均越来越关注财政投入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本文对科技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科技专项经费监督管理会计核算

一、我国科技专项经费监督管理的近况

目前,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大都按照现行课题制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明确的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为科技计划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使科技专项经费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根据这些规定,科技主管部门从规范项目申报、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和财务管理,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等方面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了管理力度。课题从立项、实施、直到结题都有严格的财务管理要求,如课题立项要有详细的课题预算;执行期间要求有年度经费结算;课题结束时要求有结题经费决算,并将财务经费决算纳入课题验收环节;项目承担单位还要接受归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和审计部门的财务抽查或审计。
总体来看,我国科技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主要表现在:①有关各方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对科技专项经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工作也日趋重视,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严格的立项决策,优化预算编制,规范事中执行,强化事后审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②各有关部门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不断加大。③监督方式不断调整优化,逐步实现了微观和宏观相结合,检查和管理相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相结合,提高了监督检查的整体效能。科技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
尽管科技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监督制度体系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方面仍存在不少不足,主要有:①科技界对科技专项经费实施监督的认识还不统一,认识高度还不一致。②监督主体责、权、利不清,经费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难以切实执行。③科技经费监督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监督工作存在交叉重复现象。④缺乏有效的结果利用和反馈制度,使监督检查结果的约束力不强。

二、科技专项经费监督的必要性

从我国科技经费监督管理的近况出发,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入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经费分配、使用的安全高效,解决当前经费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相关不足,在新的形势下,有必要强化科技专项经费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监督工作。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

建立国家科技投入的监督管理的体系,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使政府从微观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成为科技发展活动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监督者。

(二)依法行政

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监督,首先必须有健全、完善的监督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实践证明,只有从制度上明确科技专项经费监督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地位、职能、任务、分工、工作规程、监督方式、检查手段、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才能从根本上达到强化监督力度,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能等目标。

(三)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科技界甚至全社会在继续关注、呼吁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时,对如何管好、用好科技经费的呼声愈来愈强烈。部分人员认为,我国的科技经费投入不多,但浪费现象比较普遍。之所以出现上述腐败现象,关键在于科技项目从立项审查到项目执行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制约机制。

三、现行科技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策略存在的不足

为加强国家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上海专员办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对部分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由于目前的科技项目会计核算办法不统一、不规范,致使项目单位在对科技项目的会计核算中存在诸多不足,制定统一的科技项目会计核算办法刻不容缓。
目前,科研单位会计核算的依据仅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制定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及《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专项科研管理办法》,而上述两个“办法”对目前情况下的科技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如何核算未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每个科研单位住往根据各自的情况对科技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以某所对科技项目的核算策略为例:资金来源方面,收到国家拨入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时,一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拨入科研费”科目。“拨入科研费”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历年来所有项目的国拨资金累计数。由于国拨资金一般存入该单位银行的基本户,所有资金存在混合使用现象,所以从资金来源来看,无法反映出该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到位。资金运用方面,对每个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单独设立账页,单独核算。发生项目支出时,借记“科研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年年终,根据项目完工进度,按一定比例分别结转项目的收支成本,待项目完工,结转所有的收人与成本。现行科技项目的会计核算策略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无法体现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目前,由于“拨入科研费”科目贷方余额仅反映国家拨人科研费的累计数,而自筹配套资金到位后列入何种科目,会计核算办法尚无明确的规定。科研单位银行账户的基本户中虽然有资金,但由于所有的资金存在混合使用现象,所以会计科目无法反映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只有待项目完工结束时,若项目成本大于国拨资金的差额,即为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检查中发现,由于大部分项目目前尚处在实施过程中,国拨经费能满足其项目成本支出需求,故自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暂且较难反映。

(二)无法体现项目的收益

当前,一般的科研项目的研究都会产生一定的收益。如某项目编制的概算收入为4000万元,成本为3920万元,收益为80万元。而该项目的国拨资金为200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为2000万元。若按现行的会计核算策略核算,待项目完成时,该项目将实现收入2000万元,支出4000万元,由此产生亏损2000万元,造成该项目的执行结果大大偏离了项目的预算。

(三)无法结转项目完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

目前,科研项目研究一般都会发生设计费、材料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科研费用一般都会直接被消耗掉,不会形成固定资产。若项目研究成功,该科研项目将转化为生产力,并形成固定资产,但是,对于由国拨资金、配套资金等构成的科研项目,这部分固定资产如何进行核算,现行会计制度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无法体现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现行制度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预决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但是,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某单位收到国拨资金时,将其列入银行账户的基本户,而无法休现出对国拨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加强科技专项经费会计核算的倡议

(一)尽快侧定科技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推动会计核林的规范性

鉴于现行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及《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专项科研管理办法》已经过时,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难以满足科研单位会计核算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的会计核算,倡议财政部尽快制定统一的科技项目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设置统一的会计核算科目,从源头上规范科研项目的会计核算,维护会计秩序,推动科研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二)加大科技项目监份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国家对科技项目资金投人的不断加大,对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将作为专员办日常性的工作。倡议财政部进一步授权,明确专员办对科研项目实施事前预算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的职责,推动科研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支出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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