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背后风险更值得关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02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在企业的税务风险中,筹划风险是非常大的风险之一。但是,人们往往只认识到税收筹划带来的巨大利益,却对税收筹划风险认识不足,往往因此造成经济上和声誉上的损害。
张某所在的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是安徽滁州一家私营企业,2010年度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月份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管税务机关于2011年2月份批准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企业生产主要以手工加工为主,人工工资所占的比例较高,材料进项抵扣税额少,客户对增值税专用的需求量也不多。为此,张某经过筹划,于2011年2月向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一个生产同类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并领取了税务登记证,原企业仍为一般纳税人。从2011年3月开始,张某以2家企业的名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11年3月-5月,一般纳税人企业申报销售收入40万元,销项税金6.8万元,进项税金6.2万元,缴纳增值税0.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申报销售收入80万元,缴纳增值税2.4万元,两个企业合计缴纳增值税3万元。如果全部按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张某应纳增值税为(40+80)×17%-6.2=14.2万元,比筹划后多缴税款11.2万元;如果全部按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计算应纳增值税为(40+80)×3%=

3.6万元,比筹划后多缴税款0.6万元。

2011年9月,根据,稽查人员依法对张某的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实施了纳税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有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未能分别单独核算,将小规模纳税人所购的材料以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名称取得专用,全部记入一般纳税人账上,使其进项税额全部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所属的小规模纳税人所购材料均用白条入账,造成核算混乱;二是两个企业共用一个生产车间,无法分清完工产品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的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三是小规模纳税人领用的普通上均盖了一般纳税人的公章,据了解是由于两个企业对外都是用一般纳税人的名义接洽业务,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时开具的联上均盖着一般纳税人公章,而记账联仍在小规模纳税人账上反映。
根据以上情节,稽查人员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认定张某的企业已经构成偷税,决定追缴其增值税,并处所偷税款两倍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对其在使用方面的不足作出处罚。
现实中,类似张某这样试图通过税收政策中的空隙进行筹划的案例有很多。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如果纳税人对税收政策规定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盲目筹划很可能会为自己带来纳税风险。
既然税收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的税收规定的全面了解,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就是税收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而作出最佳的选择,否则就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
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而言,税收筹划应有专门的税务管理团队完成。大型企业集团下属涉及行业和税种较多,隶属关系复杂,产生税务风险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加之我国现有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政策变化比较频繁,因此,对大型企业集团来说,应该建立一个专业的税务管理团队,从源头上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有效防范税收筹划风险,首先要确保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有正确的认识,尤其是不能光看到税收筹划的收益性,也要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风险性。其次,要不断提高财务和税务管理水平。值得一提的是,中小企业要有效防范税收筹划风险,还应注意向税务机构“借力”。近期笔者在安徽滁州调研发现,该市国税管理的各类企业11000多户,中小企业占80%,而且这些中小企业大部分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不足,70%的中小企业自行进行税收筹划。与此同时,在2009年~2010年,70%被稽查的中小企业,出现的不足都是由自行筹划造成的。